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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ncem is not de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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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好幾的大叔日常,百無聊賴地記錄從20歲開始吃吃喝喝變胖的經過,以及戀愛甜蜜跟失戀單身情緒調適的堅強模樣。

部落格全站分類:心情日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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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月 12 週一 200705:35
  • Some Kind Of Wonderful



Cerys Matthews,這位被稱為「威爾斯搖滾第一夫人」的奇女子,1992年組成Catatonia,遂成為我九零年代晚期的愛團之一。曾經我花一整晚時間反覆聽著〈{###_fancem/17/1135563360.mp3_###}〉與〈{###_fancem/17/1135563362.mp3_###},這首由Gerry Goffin 與 Carole King創作的歌曲有不少人唱過,原唱The Drifters,之後還有Marvin Gaye、Carole King親自詮釋的版本。這次的Cerys Matthews 帶來swing、easy-listening的風格,讓我在不能睡的深夜,靜靜隨之搖擺。

然後我想起星光二班我最愛的林宜融,這首歌真適合她來詮釋。雖然她的聲音在本屆星光大道不算突出,也一直沒有特別亮眼驚豔的表現,但我很欣賞她每次比賽時戒慎恐懼的態度,很認真很誠懇也很真誠。對她的表演印象最深是有一次她演唱溫嵐的〈同手同腳〉,因為她從小就去英國唸書,遂很少機會跟弟弟相處。她,遺憾童年與弟弟相處記憶的缺席,而那些都是現在彌補不回來的片段。 當一邊翻著Neil Postman 感嘆著童年消逝的種種指控,我也無抵抗地陷入童年的回憶,在一種想像林宜融唱著〈Some Kind Of Wonderful〉的歌聲旋律中。

在還沒意識到這是怎麼一回事前,一切好像是被推動前進著。從嗷嗷待哺、襁褓階段中的嬰兒,到一個懂得用腳站立,可以向左走、向右跑的小男孩,這中間的過程只消轉瞬。然後在我思索這一眼瞬間的差異時,我拋下奶瓶手帕拿起書包跟著路隊上學去,在家的時間漸行漸少。這意味著:我長大了。

等到自己到能力進行獨立思考的年紀,再回頭來看童年的那段時光,像場遊戲,嬉笑無憂走過這遭,卻沒有喊停重新來過的權力。

我非常懷念那段時光,非常。不是一種逃避心態,純粹是眷戀一段美好,與那份有權對所有眼見之事物用自己的童言童語加以詮釋的自由。當我愈長愈大,我才發現那種特權專屬於兒童所有,而我已徹底失格,童年「不再」
(the childhood won’t come back again)。但慶幸的是,我曾經完整地擁有過這些美好。而下一個世代的兒童不僅要承接全球暖化的威脅,也要提早面對長大這個課題,意味著童年「不在」(the childhood never exists)。 

愈聽愈覺得除了Cerys Matthews,宜融也會是個完美的詮釋者。宜融要繼續加油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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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月 06 週二 200715:26
  • 走在 Lafayette 街, 夢見那條回憶夢想交錯的街



宮本輝的《夢見街》從大阪難波的一條商業街寫起,市井小民面對最現實的生計壓力,各自做著不同層次的生命思索,有人露了醜陋黑暗的馬腳,但也有人依舊曖曖含光,繼續為夢想奮鬥著。柯裕棻老師說這是有關不可逆的冥冥中的孽緣,接受/放棄、抵抗/放手的故事,發生在一條街上,不長。
只是一條街。好像穿著短褲腳蹬拖鞋走出巷口隨便都會走到的一條街。
每首歌都有一條街,卻從不言明是哪條街,爬梳整首歌詞,也嗅不出任何有關這條街的蛛絲馬跡。故事從無名的街開始言說、旋律從街頭流瀉到街尾。我們好像什麼都懂,全程參與那條街的畫面與感動,但到頭來,就如桃花源一樣,試著自己摸索找尋那條街卻老不得其門而入,只能走近卻怎樣都走不進。或者說,真有這麼一條街嗎? 
所以我們不知道周杰倫走在哪條擁擠到走不回故事裡的街? ( 周杰倫,《我不配》)五月天在哪條街上逛街逛到扁平足? ( 五月天,《戀愛ing》)張學友在哪條無人的街吻別卻被風癡笑無法拒絕? ( 張學友,《吻別》)S.H.E在雨天的7月23日繞過哪條走不到盡頭的十字街口? ( S.H.E,《不做你的朋友》)戴佩妮看到他和她在哪個對街擁抱?傷心地把祝福留在哪個街角? (  戴佩妮,《街角的祝福》)我們在這天又跟蘇打綠一起穿越哪條街? ( 蘇打綠, 這天)
我翻開地圖指出蔡依林愛上的那條 Lafayette 街 ( 蔡依林,《愛上一條街》),想著當時我順著這條街慢行時的一念之差。從骯髒不堪的 Chinatown 到藝術氣息濃厚的 SoHo ,一路走到特色鮮活的 Greenwich Village ,沿途風景驟變,我彷彿忘卻此刻棲身於一座陌生的城市之中一條不熟悉的街上。
想起高二那年,放學和一群同學興沖沖集結在市政府前的那個十字街口,混雜在一群無以名具的陌生人之中,為21世紀的乍臨吶喊歡呼,倒數時分盈眶的淚光,代表我對那即將遺留在20世紀過往的18年青春,最後的一聲道別。那是一條回憶與人潮同樣擁擠的街,塞滿了我的想念。
每段生命歷程都存在一條街,不知名的街,在回憶開闔片刻中眨眼。窮其一生,可能都在摸索找尋著那條沒有門牌的街,只因在回憶或是夢境中,我們曾經深深刻刻地走過這麼一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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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月 05 週一 200702:26
  • You're so fucking speci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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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人分類:【我在●寫日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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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月 03 週六 200703:47
  • 書寫自己的軀體 - 一場最 fancy 的 emancipation



引出內在的你,你將得救,不引出內在的你,留在裏面的將毀滅你 -- 耶穌《福音書》
女性主義經過三波的運動,解放了政治、情慾不平等,甚至最後連性別的界線都慢慢瓦解。過多的限制只會造成僵化,於是我們,不管男性女性,在反動的意識下,開始「解放」。
法國女性主義學者 Helene Cixous 提出「軀體寫作」的概念,她認為女性必須書寫女性,通過寫作放縱軀體生命,衝破傳統女性軀體修辭學的種種枷鎖,用自己的血肉之軀充當寫作所依循的邏輯,才能擁有詮釋世界的權力。性別是在社會價值的判準下所「形成」的,如此二元劃分的用意在於「幫助了解」,但這樣被建構出的了解卻常引起「誤讀」,尤其是在這個「男不男、女不女」性別界線模糊的世代,既有的價值法則勢必要摧毀隔閡,重新用一套尚走不入主流的另類方式,再建構。
「任何時候都相信內心的衝動,服務靈魂深處的燃燒,對即興的瘋狂不作抵抗,對各種欲望頂禮膜拜。」
大陸作家衛慧曾以一本半自傳小說《上海寶貝》引發廣大爭議,書中刻骨地描寫女性面對情慾的生理反應,洋溢著女性情慾自主的自覺。書中近乎告白的一段話:「不需要過多的勇氣,只需要順從那股暗中潛行的力量,只要有快感可言就行了。不要扮天真,也不要扮酷。我以這種方式發現自己的真實存在,克服對孤獨、貧窮、死亡和其他可能出現的糟糕事的恐懼」。不管女性還是男性,我們都要拿起筆,書寫自己的身體,用身體書寫自己。忠於自己原始的感覺,唯有透過書寫自己的身體,書寫自己的慾望與經驗,才能衝破世俗的觀點,重新奪回發聲權與詮釋權,將自己寫進文章中,才能嵌入歷史與世界。縱使是在網誌這個小到不能再小的場域下悄悄進行。張瑋栩從自己的房間出發,藉著書寫房間內的一些小物件,如滑鼠墊、明信片、購物袋到餐巾紙,乃至Radiohead海報,都從她的房間延伸到一個又一個世界的盡頭。我寫自己的生活,寫自己的經驗,寫自己自以為的品味,寫自己全部無礙於其他人的種種,最重要的小事。
1968年,法國結構主義學者 Ronald Barthes 大聲疾呼「作者已死」(the death of the author),他指出作者無法掌握自身作品的意義。任何作者的聲音,一經書寫成「文」後,則消聲匿跡。只有讀者在閱讀行爲中,才能彰顯其在語言結構中的原有詮釋權。在作家性文本的閱讀中,讀者才是創造者,於是作者之死成就了讀者之生。作者既然已死,為什麼這麼多藝術創作者都還是希望透過自己闡述理念使大家更能進入他的原創作品?諸如揚名國際的大導演李安都仍不斷解釋情慾場面的意識,老師說:”因為李安還不想死”。我的部落格名稱【fancem is not dead】啟發自美國歌手 Pink 的 {###_fancem/17/1135563371.mp3_###} 一曲,” I'm not dead just floating, I'm not scared just changing”。如果可以,我希望能如部落格名稱所說的一樣,我還沒死還能擁有一絲詮釋權,來解釋 fancy emancipation 這個被我悄悄放上的一詞。有人說是花枝招展、想像解放,也有人說是假掰的華麗爭寵。
2005年Mariah Carey發行以自己的乳名Mimi為名的專輯《The Emancipation of Mimi》,更貼近自己的曲式與唱腔,無畏地拋開備受壓力下的不安感與旁人眼光,不僅成功奪回自己的音樂和自信,”this is me, the real me, take it or leave it!” 再度獲得全世界的掌聲,更得到Grammy青睞提名,重回耀眼的舞台發光發熱。想跟Mariah Carey一樣,大無畏地做自己,不渴望奢求掌聲加持,只要偶有鼓勵就很欣慰。fancy 則來自某堂課老師期許的境界--“文章要 juicy”一詞,我尚無法做到 juicy 的豐盛,但希望也能假掰的來點 fancy 調味。fancy emancipation,我私心譯成”華麗的解放”,一場垂死掙扎的演出。
解放,是種以退為進的掙扎。解放個性、解放性別、解放情慾、解放前衛、解放時間、解放空間、解放權力、解放思想。更要解放,自己。
寫作,最義無反顧的華麗解放。我要 fancy 地書寫自己,以求解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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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人分類:【我在●裝文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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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月 27 週六 200718:32
  • 我也想當個毫無羞恥心的借用者



經常援引藝術攝影傳統名作的Sally Mann說自己是毫無羞恥心的借用者,她從別人的畫面中發展出自己的概念。其實我們每個人都何嘗不是這樣。我們為了突顯自己的與眾不同,藉由塑造品味的差異來區隔出有 / 沒有、高 / 低 的生活價值。當我們眼紅於稀少而價格昂貴的炫耀性物質,掏掏口袋覺得自己還是安於現狀,退回到原本的社會資本位置。評估自己的經濟能力,我們無力借用品牌的光環,於是我們開始在一切日常生活中找素材,從前人的影子中學習或是承襲。
我選擇用自己的方式戲謔一些熟悉的文本,從畫面與構圖的相似中,找出另類的反思。
當李安將張愛玲的小說翻拍成電影,評價高低的標準似乎在於李安有否忠於原著呈現出原味的《色,戒》、原味的張愛玲,少有人關注在李安如何用自己的觀感來呈現這部作品。那些高喊「作者以死」論的人哪去了?

借用、抄襲、仿效似乎只在一線之隔,如何把玩原始存在的文本,玩出新意玩出趣味,背離原文本的蘊義也無傷大雅。義大利樂團 Vanilla Sky 搞笑翻唱 {###_fancem/17/1136662989.mp3_###} 的 Umbrella,多了搖滾味,也更添趣味,還仿效 Rihanna 拍了支更sexy 的MV。沒有人指責他們抄襲,因為他們運用這些元素拼解出自己的風格,並從中挖出原本文本所缺席的趣味。

sample,中文翻做「取樣」,在國外行之有年。普普藝術大師 Andy Warhol 或可說是 sample 的始祖,他的創作有部份是擷取至報紙的新聞照片,重製成版畫,喜歡藉作品重現名人與大家熟悉事物是 Andy Warhol 的特色。西洋歌壇對於 sample 可說是擁抱胸襟,常見於 R&B / Hip Hop / Rap 的作品之中,特色是取樣經典歌曲的部分旋律,重新拆解組成一首新歌。對他們而言, sample 代表的是有意義的挪用,而非一昧地盜用。成功的sample 歌曲是能將熟悉的旋律嵌入自己的創作中,呈現自己源生的創意。

不知從何時開始,台灣樂壇開始興起一股「翻唱風」,將歐美、日韓流行的歌曲重新填上中文歌詞,也可打造出一首暢銷歌。雖然也是間接將不同地方的流行介紹到台灣,但總是少了點自己的原創精神。有甚者,偷偷將他人辛苦的心血植入自己的作品中,明目張膽地抄襲。於是我們在他的音樂中聽到諸如 R. Kelly、Maroon 5 的影子,然後只能訕訕地笑說,真是太巧了。
玩出新意的叫做
「借用」,玩不出,對不起就只得背負「抄襲」的罪名。
日本作家宮本輝的小說作品
《夢見街》中,明美對龍一說「我的身體就是你的鏡子。我要告訴你,你是哪種人,用我的身體告訴你...」。在我還沒找到另個人的身體當我的鏡子前,姑且容許我在別人的文本中摸索,找尋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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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人分類:【我在●裝文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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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月 22 週一 200705:48
  • 輸了時間



15天。多花個5元銅板,升級版的純喫紅多了169ml,剛好適合3節課170分鐘潤喉解渴聚精提神,保存期限依舊,15天,不多不少。
客體可能是一本書或是一張CD,曾經愛得很,整夜把玩不離手。12首歌53分鐘的時間在房裡迴廊流轉,哼著唱著這有血肉的旋律,幾句直擊心底的刻骨歌詞;純情痴情再被狠狠傷情的故事直攤在書扉字裡行間中,嘆息,用一種述說往事的口吻複誦著他人主演的戲碼。書籤隔擋不住現實與字詞間的那條模糊界線。忘了過多久,或許是當旋律跟上呼吸的頻率,當愛也情顛痛也心扉的故事成為切身經歷,是我的或你的。那本書那張CD在某天正式遺落在房間某隅,不再被提起。與愛情無異,曾經鍾情,轉眼雲煙。吞噬消逝在時代洪流中,遺落然後開始遺忘。不是魅力不再,新奇稍減倒是真的,增長的只是覆蓋其上的厚重灰塵,可見年代。千百種藉口,不需多,總歸一句,就是輸了時間。
時間,足以讓水滴穿石,一顆心被傷到遍體鱗傷又何足為奇?當期待剩等待、希望變絕望、心灰成心死,誰還會執著這過程耗費多少,時間?
曾經李玟唱著「讓愛固定下來,我不會永遠青春可愛」,12年過去了,李玟果然不再青春可愛。青春淪成一種祭品,熱情在其中繞了又逝。有多少個Faustus願意與Mephisto交易靈魂,簽訂惡魔契約?而我們在時間的流轉下又被糟蹋成什麼模樣?
Sandi Thom是這樣唱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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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人分類:【我在●寫日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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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月 17 週三 200702:34
  • 我很忙


 

我,很忙。

慢慢吐出這句話,像抽菸吐煙圈一樣,緩而深沉。

沒有成就什麼大事業,也沒有要務在身,忙的都是屬於25歲青黃不接又似懂非懂的瑣碎事。源自輕熟男的煩惱,說憂愁太言重,就當是挪作逃避現實之用的
倚托。其實這樣也沒達到太多自我安慰的作用,但好歹也是發自內心的吶喊。

忙著將堆積成山的CD取出來play一下,雖然此刻心情與當初購買時大相逕庭,邊擦拭灰塵邊確定這是屬於哪段青春的BGM。忙著在報告deadline前趕場即將下檔的電影,好突顯自己的從容與好整以暇。就算沒錢也要在唱片行晃個幾趟,忙著將音樂脫節的gap縮減,從專輯封面的文案想像音符節奏的流動,閉上眼睛感受歌手酗酒抽大麻後在瀰漫煙霧的房間中低吟,一首來自地獄的歌,召喚暗夜壓抑的浮躁。忙著在不想睡的夜裡用腳划過這睡不著的街,仰頭細數不存在但可預見的星陣。忙著讓陽光晾乾一夜煩悶的冰涼
悵惘。忙著用筆註記那個誰誰誰跟我說著誰誰誰又跟誰誰誰怎麼了,這一記可花上我不少時間釐清前因後果。待一切都清楚清晰後,才想到這件事全然與我無關,也和跟我說這件事的那個誰誰誰不相干。忙著將愛恨情仇調整在最佳比重互相牽制不逾越,貪痴顛就放手任它去了,消瘦靜默總有個來由。

啊~這25載的青春,全花在這上面了。

到底在忙什麼?忙到都忘了自己曾堅持的初衷。忙到吝惜給身旁的人更多關心,拋空拋空,
密麻錯落的情懷。

攤開現實面,忙著想怎樣才能在課餘閒暇賺點錢添補花用,忙著想未來的研究目標與論文方向,忙著在書本與睡眠之間做取捨,忙著回復單純平淡的生活,再花點時間於其中發掘不經意的樂趣。忙著學習別人獨到的生活品味、捕捉脫俗的雅致氣味。
忙著說服自己再繼續朝目標邁進,脫卸狂狷不羇的年少與輕狂。

我,很忙,埋頭苦幹些其實沒這麼大不了的事情,忙著讓自己不要清閒下來。不過再怎麼忙,肯定沒有周杰倫來得忙阿。

【圖片說明】周杰倫《我很忙》專輯封面照 v.s fancem 裝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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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人分類:【我在●鬧脾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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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月 12 週五 200713:52
  • 度秒如年難捱的離騷



imperfect = I'm perfect

這是我大學同社團的中文系同學,現為文山地區某知名高中教師,代表該校參加台北市南區教師作文比賽勇奪第一名文章中的一句。她巧妙地將「不完美」轉譯成「我是完美的」。
好霸氣的一句自我宣言。
但我寧可相信,生命是首不完整的樂章,拼拼湊湊也只能奏個大概。靈魂謄出的空虛,需耗盡一生去找尋那遺落的破碎,敲打填補。於是每個不完整的靈魂四處遊散,皈依自己的信仰,尋求個避難的寄託,告解我們的原罪。
The writing's on the wall ? 怎麼尋找碎片?祢寬恕我們的原罪嗎?
找不到答案,所以我們需要治療。
美國生化科學家羅夫發展出一套Rolfing Massage,藉由按摩紓解肌肉緊繃,使身心得以維持在一種微妙的和諧狀態。這樣的一種按摩療程,不僅可以讓僵化的肌肉舒展開,也可有效達到心靈治療的作用。
V君則說寫作是種治療,可以治療現實社會的無感化病毒。我們不停抒寫自己的壞品味與小偏執,這裡沒有憤世沒有嫉俗,有的只是俗世的貪嗔痴愛恨。我以書寫對抗不斷湧入的焦慮,把回憶化成文本不是種自虐式的沉溺,這些回憶或殘破不堪或甜美弔詭,都曾是我身體的一塊。我要不斷地提醒自己,直到有一天,從市儈氣味中暫時逃脫回頭再看,對於這些當年用力刻畫的回憶文本,能夠淡然以視,心中未起漣漪時,我,才算真正獲得救贖。
「生命充滿缺失,我們的心靈需要填補,如果物質可以幫助我們完成,為什麼要為此覺得丟臉?」(〈昂貴的遊戲〉,2003),張瑋栩自承對物質的依戀是其對生活價值的滿足,透過消費與權力符號的擁有,她得以在一群尚未得到土耳其藍Tiffany的人群中散發光芒。
賴著學生這個坑不肯遷離的我,雖然尚與父母同住,但環境並未寬裕到允許我成為山田昌弘副教授所謂的「單身寄生蟲」,可藉由名牌的炫耀消費來取得階級性的認同。既然無法像張瑋栩一樣有能力欣賞物質的能量、慾望的甜美和妄想的作用,也沒有充裕的經濟後盾以消費拜物來救贖缺失的靈魂,那就只好窩在這,如C公司好伙伴們所言,用力牢騷、努力悶騷、繼續寫著度秒難捱的離騷。
【圖片來源】http://www.bipolarwithoutmeds.com/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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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人分類:【我在●寫日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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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月 11 週四 200704:33
  • New York isn't big enough



紐約市位於大西洋海岸東北,腹地包括
Manhattan、The Bronx、Brooklyn、Queens及Staten Island五區。對來自異鄉,初臨大蘋果懷抱的我,處處都是學問與驚奇。每個人以三倍速移動腳步的頻率行走,道路水平垂直相互交叉成方正棋盤狀,這城市的每個風景都像是從電影中原封不動挖取出來,極為熟悉,但當雙腳紮實踏在有溫度的土地,卻又油然一股戒懼。這夢真實地不思議,我竟有幸站於57街與第五大道交叉,看著仿若影集《慾望城市》凱莉打扮的金髮美女從我眼前走過,近到她身上的香水味包住我至少五秒鐘的味覺暫留。

面積達
1214平方公里的紐約市,幾乎是六個台北市的大小。不僅集金融、經濟、交通、娛樂、藝術於一身,也像個磁鐵般吸引眾多朝聖者來此一償夙願。在這世界首都,任何形式的巧遇都不無可能。於是我們在Toys "R" Us遇到一同在曼谷轉機欲前往紐約求學熱情的柬埔寨女孩;也在Time Square街頭跟著人潮之流盲目亂晃時碰到前一天剛認識去逛Mitsuwa、室友Kelly來自韓國的女同學。但這些都不比我遇到Dino更為神奇。

Din
o,我高中社團同學,高中畢業後即自台灣銷聲匿跡,遠赴California深造。這期間與他幾乎斷了音訊,甚至若沒有在紐約遇到,可能我很難再憑空憶起這個人。

正當我佇立在位於第五大道上、處處充滿蘋果圖騰象徵的Apple Store內,把玩新型的iPhone,肩膀突被輕拍了幾下,回頭看到Dino充滿戲劇效果的臉,大叫著「果然是你!」。我無預警地嚇了一大跳,還未回神。

依稀記得Dino去California唸書了,但,這是New York City耶!

Dino
說他暑假在加州待不住,趁著假期來紐約找朋友玩。順著他手指方向,我看到兩個黑人。

「Almor , Mira , this is my friend in Taiwan .」Dino用手肘撞了我一下,「你英文名字叫什麼?」

我隨即接下自我介紹。Almor伸出又大又黑的手,一把握住我的手。「I'm Almor」。Mira露出滿嘴白牙對我微笑,「I'm Mira」。

Almor
是哥倫比亞大學的學生,Mira則是他的女友。他們剛好來看電腦,沒想到我就此巧遇七年不見的Dino。我們一個從台灣出發,一個從加州啟程,在紐約這個城市中,不經意地再度接起聯繫。

Almor
熱情邀約我與他們一同回去喝酒聊天,我看看手錶,晚上七點多,天還亮得很,就此結束一天行程似乎有些過早。我們遂一同搭上往Upper West Side的1線地鐵。這區正巧我下午剛晃了一遭,趁著午後陽光,在沿路超市買了一盒4.99元夏威夷蜂蜜甜霜口味的Haagan Dazs,坐在馬路邊的板凳上慢慢享受。還進哥倫比亞大學胡亂走了校園,沒想到我竟會在一天內來這區兩次。

我們在145 St.站下車,Almor邊領我們走邊說這區有許多墨西哥與西班牙裔移民。
我張望著一家充滿南美風情的pub,裡頭有一對男女正隨著音樂開心跳著舞。

Almor
租的房子不大,但一個人住略顯空盪,或許是房間裡沒什麼傢俱,而Almor的衣服多數仍凌亂塞在行李箱中。我看著Almor沒有風格的房間,想著我遠在半個地球外的那個小房間。一杯酒杯遞到我眼前,我問Almor這是什麼酒,他笑著回答一個我沒聽過也記不得的酒名,還說喝這種酒一定要一口乾掉才帶勁。我搖晃著杯子,嗅聞溢散出的酒氣,有點嗆卻不難聞,我們三人一飲而盡,邊看電視邊聊天。這是我在紐約第一次,也是最後一次看電視,我們在紐約租的房間沒有電視。

Dino
突然想起明天是暑假作業繳交的deadline,忙著在Almor新買的電腦前敲敲打打;Mira則在喝第二杯時就先回家了。我和Almor看著電視討論著美國的節目,

Almor
又乾了一杯,酒喝完了,頭也開始有些暈眩,原本以為一天就該結束,Almor提議要再去買點酒,我沒去過紐約的酒行,便與Almor一同下樓。

天色已暗,微涼的晚風與朦朧黃的街燈,把這一段路的沿途街景烘托成像是電影場景。店家多已打烊,行人也寥寥無幾。

我跟Almor說,他的名字用中文說就是「愛」。他比著自己,說「I am 愛」。我向他描述著台北這個城市、它的味道、它的顏色與它存在的記憶。或許是喝了點酒,或許是在異鄉向個不這麼熟的人用我字彙有限的語言聊著天,我輕輕把鄉愁舉起,卻重重落下。我無意識說些讓我自己吃驚的話,原來在離開台北後,我的記憶走得緩慢,依舊。

Almor
說亞洲人都相當有趣,尤其是日本人。我懷疑亞洲人在他眼裡都長一個樣。他對日本的認知僅限澀谷,我用中文敎他念「澀谷」這兩個字。他要我敎他用中文自我介紹,「你好,我的名字叫做愛」。Almor念起來就是怪怪的,我在無人的街道上大笑。

酒行老闆娘是墨西哥人,Almor問我想喝什麼,我順手指向一瓶色彩鮮豔的芒果Vodka,取下來竟發現酒精濃度高達15%。Almor又跟老闆娘買了另種酒,一小罐透明如水的酒,Almor說這叫做"shock",我搖頭說沒喝過。

提著酒順著來時路往回,Almor問我平常都聽什麼音樂,我想到iPod放在口袋,拿出來要他自己看。驚呼聲連連,Almor唸著iPod中他熟悉的名字:Beyonce、Chaka Khan、The Clark Sisters、Fabulous、India Aries.、Jaguar Wright、Jazzyfatnastees、Kelly Rowland、Mary J. Blige、Mary Mary、Ne-Yo、Yolanda Adams,直說”How Do You Know That ?”他對音樂的認知只限所謂的美國黑人音樂,Rock、Punk他幾乎不知道,甚至連類型相當,貴有「
英國靈魂樂第一女伶」之稱的Beverley Knight他都不清楚。我開始慶幸身在台灣資訊不會被阻隔的幸運。iPod這美國21世紀最引以為傲的科技產品,在席捲全球市場後,我們把玩在手中,放入不同語言、不同文化的音樂,沒有成見地廣納其中。這點,好惡分明的美國人反而無法做到。

Almor
聽著我iPod裡的音樂,突然在街上跳起舞來。黑人的節奏感跟韻律相當好,他敎我Beyonce” Get Me Bodied”MV中的舞步。我們在綠燈的馬路上,唱歌跳舞,笑得好開心,蹲在路邊喝酒。

Almor
敎我黑人打招呼的握手方式,和電影上看到的一樣,伸手弓起手指。他說這是全世界通行的"say hi"方式,in everywhere。

突然Almor停止笑鬧,聽著音樂靜了下來。他把耳機塞在我耳朵,問我這是什麼歌。我的心抽了一下,怎麼會,這首歌怎麼會出現在iPod中?

我iPod國語歌少得可以,是不經意或是下意識將這首歌丟進歌單中?我跟Almor說這首歌在台灣之前很紅。Almor雖然聽不懂,但很喜歡,反覆聽著,我們一人聽一邊耳機,沿著路走下去。Almor要我敎他唱,我直接唱著副歌,唱著這首我熟悉的歌,鼻頭不禁一酸。Almor沒發覺,逕自用他自以為是的國語哼著。紐約入夜的街也沒發覺,寂靜依舊,依舊寂靜。

原來紐約沒這麼大,我可以在這裡遇到久未碰面的高中朋友,也可以在這笑看鄉愁,胡亂想著一些模糊的回憶。
邊哼著歌,邊將
那些過往回憶,隨手扔在紐約這艷光四射的城市迷宮中。
圖片說明:
Café Lalo,電影《電子情書》中梅格萊恩和湯姆漢克斯約定見面咖啡廳場景。位於上西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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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ncem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8) 人氣(21)

  • 個人分類:【我在●出國流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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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月 08 週一 200705:37
  • 趣味橫生的新品種喜劇 - - 《超完美告別》



亞里斯多德認為悲劇是種對嚴肅、完整、具有某種重要性之行動的摹仿
(姚媛,2002;Berger,1997)。觀眾在觀賞過程催化出的憐憫與恐懼等感官知覺,都將成為悲劇淨化的對象。相對於悲劇,喜劇則是對可笑、有缺點並具相當長度之行動的摹仿,透過讓人不感到痛苦難受的缺陷與醜陋,引起快感與笑鬧來宣洩情感。

喜劇與悲劇分屬敘事紋理的兩端,電影《超完美告別》(Death at a funeral) 卻巧妙遊走於悲劇之名與喜劇之實之間,乍看片名似乎是齣有關喪禮的悲劇,但坐定後電影放映不到三分鐘,全場立即爆笑如雷,直至終場才稍稍歇止。是悲劇?亦或喜劇?

《超完美告別》劇情大綱

以下是從 星光大道電影快報 中轉錄的劇情大綱,我看電影前習慣會先行搜尋劇情簡介,預做了解,但有些人似乎很害怕在看電影前預知劇情,怕壞了觀影的期待與興致。近期大熱門非 《色,戒》 莫屬,每堂課的老師都要來討論一番。我雖尚未欣賞這部大家口中精準、細膩、高段、感人的鉅片,但不排斥默默聆聽同學們的熱烈討論,對於錦上添花的影評也常因興致一來讀上個幾篇。只是不時看到有些人猛摀耳朵,不解其用意與差別何在。再強調一次,以下斜體字為劇情大綱,請那些摀耳朵的人自行跳過,謝謝。

這個故事發生在一個感情不甚融洽、既保守又傳統的家庭裡…。這個家庭的父親有天突然過世,小兒子丹尼爾於是邀請了親朋好友,參加這場盛大的告別式。這是家族成員們難得聚首的一天,但所有人卻都是為了自己心中所掛念、焦慮的事而來,包括了丹尼爾那個一直想獨立買新屋的新婚妻子珍。而丹尼爾名聲顯赫卻自以為是的作家哥哥羅伯特,也自紐約趕回來了…。

這時,丹尼爾的表妹瑪莎和她未婚夫賽門也來參加。正為婚事苦惱的他們,因為瑪莎父親的百般阻撓,而使準新郎賽門焦慮不已。賽門因錯服鎮靜劑而大鬧告別式,向來嚴謹的他竟還在親友團前脫了精光,讓瑪莎父親差點昏倒…

然而禍不單行,更令人震驚的事也接著發生了。一個神秘怪客來到了這場告別式上,他威脅兩兄弟:要爆料他們死去父親的驚天醜聞。這究竟是個什麼樣的醜聞?丹尼爾和羅伯特會受到威脅嗎?在這場奇特的告別式上,還會出現哪些荒誕無稽的事?而這些奇聞妙事,又會改變他們並不融洽的感情嗎?

全片由一個抬錯的棺材開端,引發一連串烏龍事件。緊湊的劇情圍繞在一個看似普通的莊園,上演著一齣「認真的鬧劇」,每個角色盡職地扮演著喪禮的觀禮者,彼此又各懷心機,別有用意。在編劇狄恩克雷格(Dean Craig)的巧筆下,一場告別式在眾人合力荒腔走板的演出下,瀰漫股乖誕氛圍。

我相當害怕參加喪禮,不僅是不習慣穿著拘謹面對平日極少往來的眾親友,對於心態調適也沒個準,更對傳統喪禮儀式的冗長感到不思議。以社會學的觀點來看喪禮,殯葬禮俗呈現許多社會性功能,讓家屬得以團聚,共同化解喪親的悲傷。藉此儀式的進行,宣示亡者原本承擔的社會與家庭的責任,將過繼於誰,社會機制亦將繼續運行無礙。我非不孝或缺乏憐憫之情,但繁雜的殯葬禮俗流程擾人,我懷疑是否非要如此折騰一番才能表現出喪親之痛與不捨。相較歐美的告別式,則顯得簡單亦不失隆重,社會功能一項也不少。

死,重如泰山,輕如鴻毛。原來殯葬禮俗儀式亦相同。

喜劇必須存在一個貫穿全劇的丑角,很難在本片中輕易指認該職是由哪個角色擔當,因為乍看之下每個角色一舉手一投足都有令人發噱的笑果,吃錯藥的脫序裸奔行為(還真是個吃錯藥)、誤以為活人已死、死人復活而自己嚇自己,年邁行動不便但耳聰目明的uncle,每個來參加喪禮的親友表情嚴肅地輪流兼演丑角一職,環環相扣引出最後一段死者(似乎到蓋棺最後一刻才放心確定死者確實已逝)小兒子語重心長的一段真誠悼辭。這不是部純粹笑笑就過去的喜劇,每個笑果前後連貫,一觸即發,非一般俗套粗糙的笑點拼湊。捧腹大笑之餘,相信還存在著許多耐人尋味的線索,足以在每個觀眾心頭埋下個爆彈。十足的娛樂效果,笑到無法歇止,也留下許多富饒深意的線紋尚待觀影者自行梳理。片中來參加告別式的觀禮者不僅親眼目睹一齣鬧劇的發生,亦不得不身陷其中客串演出,而我們透過大螢幕的聲光效果觀看這部電影,不也成為另種觀禮者,觀看這場由告別式為故事主軸的喜劇。

對亞里斯多德來說,悲劇與喜劇的定義並非來自於內容,而是形式。本片導演法蘭克歐茲(Frank Oz)成功賦予喜劇另種嶄新形式。

圖片來源:
http://gallery.photowant.co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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