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時候非常喜歡過生日,那是個足以和聖誕節媲美的節日,從12月中開始便默默地期待著那天到來。前一晚興奮到難以入眠,隔天不管星期幾、陰或晴,總會換上那段時期最受寵的衣服,踏著輕快的腳步到學校,在案發現場等待著即將發生的驚喜。老師在講堂上口沫橫飛、黑板雜亂寫滿數字或國字,有個大蛋糕會悄悄外送至教室,驚呼的喧嘩就要劃破沉悶午后的寧靜。在老師的指揮下,全班同學大聲地唱著生日快樂歌。這是媽媽最貼心的安排,一年她要準備三次驚喜,我們三兄弟都享有這種在上課時間被全班同學祝福的待遇。唯獨我嗜愛冰淇淋,所以在專屬於我的日子裡,蠟燭多半插在訂製的冰淇淋蛋糕上。五彩繽紛的冰淇淋在口中慢慢融化,我也一點一滴地品嚐消化來自媽媽滿滿愛的溫度。長大後,童年的天真無慮徹底消弭無形,逐漸了解生日原來被賦予極複雜的社會意義,那不是當年年幼的我可以徹悟,也絕非一首生日快樂歌可以道盡。這種表徵地位與權勢的炫耀性消費儀式,其象徵意義大於實質意義,壽星藉由將所有親朋好友群聚在同個空間內,來宣告並確認自己的社交版圖。從此,我不再期待生日這一天。偶有朋友費心地要幫我籌備生日趴,總被我婉拒。不是不領情,而是真的不知道要如何面對這麼直接的祝福。厭倦大雜燴的生日趴,所有人全因壽星齊聚一堂,人到禮到,但唯一夠資格貫穿其中的人又未必有能力可以handle這樣的場面,最後落得壽星醉倒一旁,什麼事都不管,徒留一堆爛攤無人收拾。互不認識的人乾坐在旁傻笑,坐立難安。這種事屢見不鮮,彷彿就像現實生活中難堪的交際場合的縮影。此類生日趴盛大地好似年度社交界盛事,但其最終目的,究竟是要藉著群聚所有或熟或不熟的朋友來彰顯壽星的人脈網絡,藉以檢視社會空間的座標?還是以365天為週期來證明自己一年來的存在?我喜歡三五好友圍繞著桌沿,吃著美食聊聊近況,平時各自忙碌,剛好藉著生日這個名義,把大家湊在一起。溫馨,自在,不需多餘的客套。生日前總犯嘀咕,有種想要獨自衝向那片無垠海平線的衝動,一邊聽海一邊默祝自己生日快樂。偏偏在冬天出生,一個人的海,單向的腳印,得寸進尺的冷風豈會手下留情,連歌聲都顫抖不成調。不想為誰受冷風吹,想了想還是打消念頭,鴕鳥地呆在熟悉的空間取暖。去年生日那天,媽媽加班到晚上,我下了課晃了晃就窩回家看電視,突然手機一響,是媽媽打來的。一聲生日快樂,雖然透過話筒,但讓我彷若回到國小時全班同學圍繞著我歡唱生日快樂時的場景,內心驚喜感動不已,一陣澎湃的感觸讓我紅了眼眶,無語。生日可以選擇在各式fancy的場地奢華慶祝,也可以和幾個真正熟稔的好友相聚。我的交友圈沒有別人這麼廣,也找不到這麼多人來參加生日趴,不想刻意慶祝什麼,只需大家幾聲誠心的祝福,就能儲存足夠的喜悅度過這個冬天,暖和一整年。這同時也是個可以讓人深深發省的日子,每年生日每年過,蛋糕上蠟燭一根根增加,抵抗不了年歲的刻劃,至少也要跟上腳步。把一整年的點滴,在這一天好好翻出反省,隨手記上的便條、行事曆上的註記或是信手寫下的幾句心情,擱淺的、視若無睹的、煩的、痛的、掃興的、不快的,都要在生日夜做個總結,絕。不。留。下。朋友的生日祝福就是見證,提醒著我不該自溺於已走遠的,那些該昇華的成長教訓。不快樂的都要過渡成淺淺的微笑。因為過了生日,我就會挾著增長的一歲,更成熟地面對。趕快趁著蠟燭未滅時,許下一個心願,謝謝這一年所有遇見的人,是你們讓我有了成長的理由。fancem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98) 人氣(37)
裝開心是因為不開心,裝沒事其實真的有事。但不知從什麼時候開始,默默習慣以隱瞞佈滿前線局陣,取代所有會洩露情緒的小動作。假裝是潛意識的反射行為,專門處理拋在負象限收不回的線頭。面對這些失手滾太遠的線頭,與其耐著性子慢慢收回,不如直接放手丟棄。
原來壓抑情緒就跟儲蓄一樣,利息雖少,但持續放任它滋長,那循環增值的零頭也可將你如失重般拖下。扛著典當不了的包袱,遊走在自己設下的迷關。自詡為樂觀的人也無權將悲觀的情緒全然趕出,體外。
然後所有脫序的行為不聽指令地傾囊而出。
一直反覆聽著同首歌算不算是種病態的行為?眼盯著天花板卻望不穿隔牆外的天幕是晴是雨。一直死按遙控器卻轉不到值得欣賞的節目,是電視沉淪還是我太自虐。可能喃喃自語著同一句脫離此時此刻就喪失意義的字詞,一遍,又一遍。然後感覺走了很久,卻還在原地。
好在還有iPod,陪我一直在原地走動還能反覆聽著同首歌。好在誠品已經re-open,讓我在望不穿天花板的夜裡,還有驅力引我走向有文字有情緒的避難所,順便觀察雨下了沒。好在有百事達的支持,讓我不必非得在沉淪與自虐中做抉擇。
好在我還有學習假裝的心情,讓我忘卻開心與不開心之間的界線。好在有不可靠的記憶掌鏡,有事沒事睡一覺就忘了到底是什麼事。
好在我曾深刻地留下些什麼,然後才有足夠的籌碼狠狠地用力地去遺忘,那些相干也好,不相干也罷的回憶。
好在天終究會亮,就算一夜不眠。fancem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33) 人氣(38)
又是個趁假日來襲的颱風,拎著傘到對街便利商店補貨,風雨將至前的寧靜是整片難以下筆的靜默,心不在焉地草草結帳,腳步凌亂的回程我只想趕快回到被Seabear溫暖包覆的空間裡,隨著鈴鼓、手風琴、提琴的喃喃輕吟,緩緩睡去。偷來的空閒格外值得細細品味,躺在床上把這陣子發生的所有事全翻出來細數,那些當時不以為意的小事,現在卻是讓我走到這一步的關鍵。五月開始,悄悄將這個讓我可以碎碎唸的空間暫時關上,百分百地在真實生活中求生存。尚未拿到碩士文憑前就先偷跑進職場,提早體會底層小職員任勞任怨的心酸。出了場驚心動魄但無大礙的車禍、聽了好幾場live演唱目睹幾次青春的奔騰、藉工作之故跑遍北中南辦活動換得數十張名片、歷經一次奧運全程陪伴七場不到最後一刻勝敗未曉的棒球戶外直播、出入幾次電影院喝了幾杯咖啡看了幾本好書、跟朋友吃了幾頓飯發了幾次牢騷交換彼此心事、喝了幾次小酒微醺卻沒真正徹底醉過一回、開了無數次漫長的會議寫了不少硬擠出來的plan、開心唱了幾次歌宣洩幾次情緒、剪了三次頭髮心情倒也沒俐落多少。轉眼,星光大道從第三季邁入第四季,四分衛也發了第五張專輯,鄰近部門來了幾位新同事又走了幾個,國片開始有復甦趨勢,不知不覺我也在上班下班間胖了幾公斤,然後這個被淡忘的部落格如同當初關閉時的悄然,在一念之間又開張。可惜的是,整個夏天少了海邊的陽光洗禮,嗅不到海水鹹鹹氣味,彷若夏天過門不入的缺憾;可惜的是,我還是沒能在忙碌工作中找到重心與方向;可惜的是,我自認還可以做點什麼卻只能袖手旁觀這一切變化;可惜的是,我開始感到身體的疲累,接著是屬於心的支離破碎。翻出Bon Jovi在1995年發行的《These Days》專輯,repeat著同名單曲。第一次聽這首歌時,Jon Bon Jovi 還沒有主演【U-571】那部讓我在電影院從頭睡到尾的電影。十幾年過去了,我從國中、高中、大學、當兵、研究所到踏入社會,每個階段遇到過不了難關,總會把自己鎖在房間裡,窩著、想著,聽著音樂,希望從歌詞旋律中找到出口,或是一種尋求繼續堅持下去的力量。「I was walking around, just a face in the crowdTrying to keep myself out of the rainSaw a vagabond king wear a styrofoam crownWondered if I might end up the sameThere’s a man out on the cornerSinging old songs about changeEverybody got their cross to bare, these days」隔了好幾年再聽這首歌,竟然有另種深層的領悟。人生難免不盡人意,但有時看看別人,會覺得自己幸運多了。縱使多麼不情願,來到了交叉路,還是得做出抉擇。當你腳步跨出去的同時,童年也就這麼被遺落。我們都想被別人了解接納,都想親手打造自己的夢想,但當過去的日子已經是要用十年為單位來追憶時,誰還記得當初作文簿上「我的志願」題目的內容是什麼?「These days - the stars seem out of reachBut these days - there ain’t a ladder on these streetsThese days are fast, love don’t last-in this graceless ageEven innocence has caught the morning trainAnd there ain’t nobody left but us these days」時間過得很快,超乎預期地快,流逝的還有無邪的純真,與部分對夢想的堅持。有些夢想是遙不可及的,只有在長大後才知道該放棄這些空談該腳踏實地耕耘,那些童年編造的夢囈只能藏在心底。「I know Rome’s still burningThough the times have changedThis world keeps turning round and round and round and roundThese days」要堅持最初的理想需要很多的勇氣支撐,往往走到一個關卡,就忘卻當初那個談論夢想口沫橫飛的自己,畢竟現實是個強敵,他絕不會向你低頭。你不理他,他也不會理你,把你拋在洪流後頭,遠遠地。我們都需要鼓勵,都想聽好聽悅耳的話,但有時候這些鼓勵最大的功用不是要激勵你繼續向現實挑戰,而是要安慰說服你,對現實妥協的窘境釋然些。想著想著,在Jon Bon Jovi 滄桑的歌聲中又沉沉睡去,只留盞小燈微微亮著,熄了就算了。fancem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97) 人氣(53)

繾居於台北這座城市略顯無聊,看似五光十色、多采多姿的生活,仔細釐清其中
lifestyle,便會發現在這
271.8平方公里的範圍內,想得出的休閒娛樂就那幾種,在路上隨便攔個人詢問
fancem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21) 人氣(390)
下午陪一位被愛折磨到遍體鱗傷的女性好友在咖啡廳聊心事,一杯咖啡的時間,泛紅淚眼的她語氣從甜蜜說到哀淒、躇躊再到痛心,最後斬釘截鐵拋下「男人最不可靠」這句話作結,氣憤地將杯中沒啜幾口的冷咖啡一飲而盡,有如乾杯那股豪邁氣勢。
我不斷想著這句話,不合邏輯的過度推論使我跟著遭殃,頓時落入她所謂「最不可靠」的類別。在她曲折的愛情故事中,我找著「什麼是最不可靠」的答案。
想來想去,我覺得答案應該是「記憶」。尤其當我開始慣性在剛出家門幾步就著急地折返拿遺漏的東西,或是吃晚餐時卻怎樣都想不起前一天晚上吃了什麼時,如何說服自己再去相信記憶。曾經以為這種症狀已嚴重到該接受診療,直到發現原來被這困擾著的不只我一人。
詹宏志在〈記憶之柱〉一文中也苦惱於記憶力衰退而開始重視這問題。他說,「年輕的時候,我曾經以為記得昨日的事是自然的,讀過的書永遠不會忘記,如果會忘記,那一定是很久很久以後的事。……直到有一天,你發現自己陸續忘掉了昨天的承諾和今天的約會,說不出書名和人名的機會愈來愈多,你驚覺你已步上自然規律,記憶功能悄悄背叛了你,它們不再順從地聽你的指令,嘲弄地躲在暗穴裡不肯出來。」
不公平的是,我從未有過過目不忘的能力。因此背科始終是我求學路上割不掉的瘤,歷史與地理一路困擾我直到大學聯考完才善罷甘休。這麼多的年代與地名,我怎麼記得清楚?
失神地走出戲院,情緒還依隨著劇情起伏,我就忘了主角在片中的名字;最怕和第二次見面的朋友交談,再怎麼努力想也想不起他的名字。但腦海中卻無刻浮現一些跳躍的畫面,關於小時候的記憶片段。
能想到最早的事是什麼?我試著從隱密的洞穴抽拔記憶頓點,想要挖掘出我能憶起屬於我人生中最前端的那段。
在一團漆黑中,畫面開始從失焦到清晰。媽媽騎著那台現已不知流落在哪的紅色小50機車,載著我到鄰居家串門子。那是台前面有籃子的機車,發動時引擎聲很大很吵。畫面中的我還小到需要人抱著,媽媽手痠了,索性將我放在菜籃裡,而我也就這樣乖乖地在這小小空間棲著,靜靜入眠。
有次我突然向媽媽提起這段往事,她卻極力否認,直說沒有這段。我開始懷疑莫非這片段出現在我曾看過的某部電影中,而我錯將劇情潛移默化成我個人的人生經驗;或這並不是屬於我的故事,而是我弟的,我當時或許是在巷口和其他小孩追趕玩耍著,目睹這一幕而莫名牢牢記著。
有另個記憶片段也時常在腦海中敲擊著,想到就心酸。小時候常去奶奶家玩,奶奶家附近有座廟,偶有迎神之類的活動,神明起駕走在前頭,後頭跟著一票車隊向路的兩旁丟灑零錢與糖果。有次我跟媽媽走在路上碰巧遇上這樣的熱鬧,小小的馬路擠滿彎腰搶著撿東西的人,我吵著要吃糖果,媽媽只好擠進人群之中,正當媽媽伸手要撿地上的糖果時,突然有隻腳狠狠踩過媽媽的手,媽媽痛著叫出聲,隨即被撞倒在地上。目睹這一幕的我全然呆掉,雖然媽媽很快就站起來,把糖果遞給我,但我可以清楚瞥見媽媽手背上還留有鞋印,接過糖果我抬起頭,看到的是媽媽一貫慈笑著的臉。
記憶如此不可靠,我無法確定後來我是否開心地把糖果吃掉,或甚至這件事是否真實發生過。但每當我看著媽媽的手,彷彿看到的都是當時她那被髒污鞋底踏過的手,鞋印痕跡還清楚印在手背上。fancem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35) 人氣(11)

前陣子適逢總統大選期間,一天不免被問及多次政治取向,從友人、麵店老闆甚至狂熱的計程車司機。大學雖為政治相關科系畢業,但我始終對政治這一塊提不起勁,不是冷感,而是拿捏不準要用何種態度面對,於是乾脆噤語,對政治議題笑而不談。我會傾聽、觀察並思考,但不與任何人討論。政治與音樂、宗教一樣,個人取向差異極大,容易意見相左、一言不合。對於落在政治光譜那個位置,我習慣放在心底,自己有把尺就好。
這幾年真的不好過。根據
fancem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48) 人氣(29)
這篇文章寫給近期適逢情傷及為情所困的朋友。冬天是戀愛的季節,溫度驟降,安然度過這個冬季的方式除了賴回被窩裡靜待回溫,就是找個伴依偎取暖。這一季屬於戀人的節日就有聖誕夜與跨年夜,雖非專為戀人量身打造,但若能與另一半共度還真是幸福滿分、甜蜜破表。印象中,過往的每段戀愛總是悄悄在冬季萌芽。是因為天氣冷得讓人無法理性思考?還是抱著棉被不比抱個人來得踏實?怕冷的人也害怕寂寞浪潮來襲,所以總冀求能在北風席捲之前,正式擺脫單身這緊箍咒,換種Lifestyle再出發。安穩過完這個冬季再說。於是在冬季最冷的那天,身邊的友人紛紛告捷,傳來告別單身的喜訊。只是當冬季漸漸fade out,氣溫回暖花開之際,那些季節限定的感情卻往往如斷線的風箏,失去掌握,愈飄愈遠。一如韓愈在詩作《晚春》所形容的「草樹知春不久歸,百般紅紫鬥芳菲」,既然心知冬季過後,春季亦不持久,就趁著時節還圓滑珠潤之時,大肆消費僅存的溫存,濫用愛情的尾巴。等到春雷驟響,雨季來臨,許多關係也待重新定義。這些感情就像梅樹一樣,冬天開花,到了春末即開始落葉、凋謝。分手的消息也如排山倒海之勢傳來,傳得又快又遠,威猛得很。只要稍與這人有相干,多少都會有所耳聞。然後你就自然入座評審席,到了評斷的時刻。藉由詢問兩人分手的理由窺探局中人傷心與氣憤的程度,彷彿愈傷心的人在這場支離破碎的情局中愈站得住腳,可以同時囊括同情票與正義之聲站台。大家一面倒批評另個看似對分手一事毫不在乎的人,將一切過錯歸咎於他,抱持的理由單單是因為「分手了他又不難過」,如此而已,牽強又無根據。分手會難過是因為曾經用心而後不捨,那不難過的那方又是如何心態?或為什麼分手一定要哭的死去活來才叫曾經深深愛過?堅強釋然的那方就必須背負所有過錯成為罪魁禍首?我們都有充分理由相信,當愛發聲的時候是兩個人共同經營的,但為何在黯然失聲時,卻要撇清一切,互相指責對方不用心、根本沒愛過、或有第三者之類的空穴來風。只因少了皆大歡喜的結果就要徹底否認一切,否認曾經用情也用力愛過的證據。分手,就緩緩退場,讓彼此有台階下,有後台可以歇著。一路跌跌撞撞,我們都要學著當一個「一個人」的人,並且要習慣。要學會一個人做決定。睡覺時不管睡左邊或睡右邊,都要能安穩入眠,一個人吃飯一個人看電影。一個人吃飯可以上一秒嚷嚷說要吃揚州炒飯,下一刻隨性走入麥當勞點個3號餐、薯條換冰炫風。一個人看電影看到可憐、感人的情節儘管掏出面紙擦拭眼淚,不用管旁邊那人是睡著甚至打著呼。一個人騎車沒有人環抱稍微冷些,但聽聽iPod上路也不用怕無聊。一個人去唱歌是種享受,在一個人的包廂裡用力唱著一個人的情歌,連男女對唱的歌,也要能分飾男女兩部,完美詮釋。所以為什麼非在一起不可?當發現你一個人足以將全部的事情撐起攬下,沒有什麼需要人分擔分享的理由時,就坦然地走下去,一個人孤單單的又何妨。也許心想著,為了讓對方後悔覺得可惜,一定要努力成為更好的人。這句話只說對了一半。我們都要成為更好的人,但並不需要讓對方後悔,因為一但成為更好的人,那個誰根本就配不上你,你值得另個更好的人,不用遷就不需委屈,更不用為了誰讓眼淚陪著過夜。分手不需難過傷心,畢竟你找回一段與自己重新相處的機會,那是最難得可貴的。用心愛過一個人才知道更要好好愛自己,經歷過這段會更了解自己,更知道自己是多麼值得被愛。心會痛了點,眼淚也許留不住不爭氣地垂下,但都是種成長的代價。如尼采所言:「未嘗長夜痛哭者,不足以語人生」。過了今晚,淺嚐苦澀的難嚥,遂有了看世界的另種insight,以一種成熟而驕傲的姿態。「As my soul heals the shame I will grow through this pain Lord I'm doing all I can To be a better man」 (Robbie Williams; Better man)分手快樂。為了成為更好的人,為了遇上更好的人,為了成為更值得被愛的人,我們都要快樂,都要學會寵愛自己。fancem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81) 人氣(72)

反覆在word與powerpoint間切換,鍵盤上的敲敲打打只為謄出一份漂亮的履歷。鑽磨在文字與符號間表露自己是件極困難的事,尤其要忠實呈現,又要在有限的權限下try to be different,刻意地假裝不經意留些線索讓閱讀者撥絲抽繭,拼湊出值得被錄用的因素,這中間可大有學問。履歷要怎麼寫?怎麼寫才能寫得漂亮寫得瀟灑寫得清楚寫得得意寫得精彩寫得出色寫得深情寫得智慧、寫得天真浪漫返樸歸真、寫得喜事連連無怨無悔、寫得恍然大悟破鏡重圓、寫得平常心是道、寫得日日好日年年好年如夢似真止於至善?
修修改改,其實能寫的有限,畢竟真正到手的文憑就那幾張,證照為零,工作經歷也不比其他人洋洋灑灑一長串,最後便淪為雕琢於字句間,做沒有意義的文字修飾,自以為藉由文字的修補彷彿可以讓學經歷看起來更豐富些。
煩躁地躺在床上,突然想到v君說過「看不見未來是因為未來太明亮的緣故」。而我的未來竟可能取決於一張說得不清不楚的履歷。
不知是未來太明亮還是太黑暗,既然看不到未來,反過來,我回頭看過去。
張惠菁在〈一年〉用一段文字來形容成長的過程:「形成它所需的時間,也就是一個事件從頭到尾,可能要不了幾分鐘。可是將它化開,把它攤平,像抹去稿紙上的一個摺痕,抹到看不出來,卻要很久很久。終於有一天我想起那件事時,感覺像是發生在別人身上一樣。那時我便說,我長大了。」
愛與恨的交纏不是書上理論可以解釋,對一些人,你又愛又恨,你曾經深深愛過,轉身卻只遺留下恨,但這種恨,是出於曾經愛過。直到你願意放下,願意原諒自己放過別人,才能釋懷那份又愛又恨的感情。有些人你一輩子都不會恨,因為你感念他的陪伴,或長或短,想到會笑會哭也是因為用力愛過。
為了證明我也長大了,我想著那些曾經被歸檔整理過卻在時間流轉後不知被收進哪層抽屜的過去,試著感覺那些過去,還能在我身上,或心頭,留下些什麼。
從歌開始吧。
Bob Dylan的每首歌詞都是美麗的詩篇,用讀的就能感受其中力道。搭上旋律流洩出另個故事。將CD放入播送,低沉沙啞的嗓音帶出的彷彿又是個別開生面的全新故事。馬世芳堪稱台灣研究Bob Dylan的權威,他如此形容Bob Dylan的嗓音,「迪倫剛剛過完二十五歲生日,然而他沙啞、疲倦的聲嗓,只能屬於兩百歲的蒼老靈魂」。更直指他是個「歌詞難懂得要命、嗓音活像便祕三天的老狗的搖滾詩人」。
陪伴我的每首歌也都在聆聽過程中自行賦予有生命的故事,不一定都關乎愛情,但絕對存有深厚的感情,足以讓旋律與歌詞鮮活起來,引出心底的聲音產生共鳴,趨使我在某段時期中,不斷按下repeat,唱著歌也說著故事。
k君說,「然後你聽情歌的時候會笑,因為這句話唱對了,下一秒卻哭了,因為那句話也唱對了。」讓人又哭又笑的歌最有故事,也最讓人避之唯恐不及。
最不願碰觸的一首歌,或故事,是孫燕姿的【我不難過】,縱使換了環境換了語言還是無法忘卻記憶裡的那晚,淚眼朦朧。想說些什麼,但眼淚落下的速度遠比話說出口的速度來得快,等不及反應張口,眼淚已直涑涑滑落臉龐。
「我不難過 這不算什麼
只是為什麼眼淚會流我也不懂
不要再說 或許這是最好的結果
現在分手 總好過你不愛我一拖再拖
鬆開你的手 離開你左右
我向前走 這會是我 成長的解脫」--孫燕姿【我不難過】告訴自己要堅強要笑著道別,但眼淚不僅濕了眼框,也鹹得嘴唇發麻。蔡琴的【恰似你的溫柔】更把我打到體無完膚,副歌的高潮卻是我彼時壓抑不住的情緒低潮。兩首歌不同詞意不同口氣也有著不同態度,但恰巧都關乎告別與成長。 「某年某月的某一天 就像一張破碎的臉
難以開口道再見 就讓一切走遠
這不是件容易的事 我們卻都沒有哭泣
讓它淡淡的來 讓它好好的去
到如今年復一年 我不能停止懷念 懷念你懷念從前
但願那海風再起 只為那浪花的手 恰似你的溫柔」--蔡琴【恰似你的溫柔】
這真不是件容易的事,不管是徹底忘記還是擱在心頭。擱在心頭去感受這樣一個人,或一件事,去負載著他的她的它的或輕或重。打從心底就是不肯鬆手,想牢牢抓住,時間發酵就成為心頭一抹隱而未顯的痛,很深很深。又何嘗不想徹底忘記,但總會不小心因為誰一句無心呢喃或途經哪個曾經熟悉的地方或一首纏繞餘音的歌而想到些自以為忘卻但始終縈繞的,什麼。
總要學著成長。為了抹平心頭的褶痕,一整晚不停repeat這兩首歌,試著戳破那藏在禁區的關於你的、以及有你相陪的我的,種種屬於當時的回憶。用最粗魯直接的方式,打得自己麻痺為止,唯有眼淚知道,放肆地享受這僅存的最後一夜。
其他的,無關情的愛的,倒是可以迅速放手。可能是曾經跌倒的失敗,或是當下囧到不行、直想挖洞躲起來的糗事。現在都可以把它當作一則笑話來說,一派事不關己的輕鬆。這樣的豁達,就是成長。
張惠菁在《告別》中記下:「有時我會寫到我身邊的一些人。他們活著,吸收這個城市的廢氣,對我笑,跟我吵架,轉身離開,變成我不認識的人。總是要在一段時間之後,我才明白。當初寫他們,就已經開始對他們告別。」我像懂得什麼又像莽撞不顧一切地提筆寫下你。既然「人生是要時常練習說再見的」,所以我試著向你,告別。然後成長。
因為不滿現況,我們把希望全數寄託在未來、信仰未來。不僅翻盤否認過去,也急著在現在這刻與前一秒的自己劃清界線,總覺得還有另種完美結局的可能。不停安慰自己要往前看,卻忘了過去才是最深刻的鏡子,映照出那個縱使變了形也絕不會認不出的自己。
而,我又回到現在,下一秒,隨即成為過去。未來,不就正在我踩的地方,等著開展,它未必明亮或黑暗,卻安穩著在我腳下,等我踏出一步。
「前方的道路將會崎嶇艱難,我不知道它通往何方,但我還是踏上這條路。眼前即將出現一個奇怪的世界,亂雲罩頂,閃電頻傳。那個世界,許多人不理解,也從來沒能弄懂。我卻直直走了進去。那是個寬廣的世界。」--Bob Dylan《搖滾記》
我知道我,長大了。
fancem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65) 人氣(98)

「把二十歲當作三十歲,把三十歲當作二十歲來活。」
自從聽了v君 引述李欣頻的這段話,就一直擱在心上。二十歲時,擔憂著未知的三十歲生活會是如何。等到跌也撞也,臉上多了幾條皺紋、髮線稍稍往後退、卸下寬鬆的T-shirt、短褲與滑板鞋,在年齡逼迫下不得不收起年輕氣盛的狂妄,以符合年紀地位應有的打扮粉墨豋場。在襯衫上有模有樣地打個漂亮的領帶結,檢視腳上皮鞋是否閃著亮澤,全心將已不青春的青春繼續耗費在主管告誡何謂美好的事物上。生活最大的煩惱是繞遍整個大台北地區也未必尋得著一處棲車之地,忍受人滿為患的電梯趕著上下班,每月在薪資、存款及貸款間撥弄算盤以求收支平衡。艷陽下,快步穿越車陣與人群,汗濕了襯衫緊貼背脊,用手背拭汗的同時,才想起自己曾經少不更事的當年。是懷念?或感嘆?也只能笑笑搔搔頭,待燈號轉換繼續前行。
看著邊走邊嬉鬧的年輕小伙子,彷彿看到當年自己的倒影,跟著浮動的腳步進入西門町或東區巷內的小店,隨手拾起展示的帽子或掛在架上的衣服、鞋子在身上模擬穿戴後的模樣,鏡子裡看到的是一幅極不協調的畫面,趕緊快步逃離這片難堪。這樣的裝扮只能留在十年前的衣櫥,現在身上不能超過三種顏色,以避免裝年輕之虞。
是的,已不年輕了,當發現自己無法在熬夜後忽略睡眠,繼續提起精神再若無其事地過一天時,請坦然面對這個不爭事實。少了青春背書,在職場浮沉也好幾載,累積的社會歷練或許不足證明什麼,但好歹攅了些閒錢,戶頭有比自己年齡數目還多的積蓄。可能沒日沒夜地扼殺腦細胞勤寫企劃,沙盤演練各場活動可能的突發狀況,工作狂的你倒也樂在其中,埋首於自己喜愛的工作內容,怡然自得。也許十幾個小時都待在同個位置,死命盯著電腦螢幕,不放過任何可能用得上的資訊。這是你夢寐以求的工作,在此之前,大學學的東西、研究所熬夜打的報告,可能全都派不上用場。實際上戰場才發現槍比想像中來的重,熟習瞄準要訣也不比先把槍拿穩來得重要。
下了班,你不急著回去,和三五好友相約餐敘,或是在小酒館裡小酌聊天。聊的話題不外乎事業與家庭,又或許已到了暢談當年勇的階段。隨著年紀漸大,經歷過的日子可能比擱在前頭待跨越的年歲更長,每個階段都值得拿出來如數家珍一番。你珍惜著身邊的朋友與擁有的一切種種,是努力也是運氣。然後閒暇時,還是鍾情電影與音樂,生活單純但不乏味,也許一個人過,幸運點或許找到個知心的伴陪著一起生活。
偶遇低潮沮喪,慶幸灑脫的勇氣還似當年,隨時可以放下一切,獨自流浪去。這個城市也許遠到路面交通工具抵達不了,或地圖上也指不出,你再度將自己撇在陌生語言與文化的環境下,靜靜地窩在一旁看著髮色、眼珠、膚色都異於自己的人,三三兩兩進行互動。狀似發呆,偶而你像想起什麼,在notebook上鍵下幾個字,再繼續啜口咖啡,伴點蛋糕的柔嫩,繼續將自己放逐在這空間,發呆,或想都不想,純粹放空而已。
在路上被工讀生攔下請求填寫問卷,填至年齡一欄,隨手在 選項(4)或(5) 框框中打勾。你不太有少年不識愁滋味的懵懂,因為到了這個年紀大半滋味都已嚐盡。愛恨痴癲不再是令人心煩意亂的潛在entropy,可能早已步入婚姻,有著小而美的家庭。大步走著,想著家中有人候門,情不自禁地就笑開懷。
這是種幸福,你不知道自己可以過什麼樣的生活,但你知道現在的生活也不錯。當然還是希望之後的生活可以再好一點,再好這麼一點就滿足了。而你現在唯一可做的,除了繼續努力工作用力生活外,就是翻閱著徐國能的 《第九味》 ,跟著他的文字鋪陳,從自己的童年記憶出發,切切實實地再活一遍。
如果在台北或某個城市的街頭看到狀似上述描述的人,請叫住他,告訴他在十年前,你曾經不經意地在他的部落格上,閱覽過他可能的未來。
◇
【延伸閱讀】: Dear Future Me 系列
Vincentchang〈Dear Future Me: Show me a Garden before I get too Old〉
Kozy〈Dear K〉
Steffi〈Past in Present《Dear future me, I wish I could meet you last night》〉
Anita 〈因為我擁有〉
fancem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52) 人氣(67)
只有在一段關係瀕臨破滅之際才會重新思考「愛」這個字的份量,畢竟在天雷勾動地火的當下,眼中只看得到彼此,嘴唇都分不開了,誰還有餘力故作理性看待這牽扯難纏的感情。此時的癥結在這場牌局是否多出一名玩家?誰手上的王牌比較大?或是該輪到誰出牌?但當熱情淋漓盡致地榨乾應有的溫度與濃度,一如高潮射精完後油然而生的幾分罪惡與感傷,所有被慾望沖昏頭的知覺在瞬間以真空隔離再濾析,改以理性提槍上陣,千軍斬的懾人氣勢磅礡登場,就到了該冷靜坐下來談論「愛」這個字的時候。
◇
What is Love ? 愛 ?
藍祖蔚是這麼形容電影《色,戒》中由梁朝偉飾演的易先生:「明明心動,卻不行動,直到別人蠢動,他才直打要害。」無情、格外冰冷,而且兇狠,就連在感情上,也是「只准他征服,不容對手反抗」的威權,梁朝偉演繹來自是入木三分。
「愛只是一個字,卻傷人一輩子。」(梁朝偉,《愛只是一個字》)
唱起歌來的梁朝偉,則多了份深情,我老懷疑這裡的「愛」指的究竟是什麼。「愛」,心部13畫,就這麼一個字,卻得耗費許多唇舌來解釋。有人說愛是深深的喜歡,有人說愛是無怨無悔的付出,有更多的人因為很用力地愛過所以被很用力地傷過然後也很用力地去恨。眼前昨天愛過的人今天擦肩成陌生人明天反目變仇人,愛火點燃得快熄滅得更快,更狠的是乾脆雙手一攤,矢口否認曾經愛過比較快。
「我重複這同樣的錯 像得了失心瘋fancem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44) 人氣(5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