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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ncem is not de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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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好幾的大叔日常,百無聊賴地記錄從20歲開始吃吃喝喝變胖的經過,以及戀愛甜蜜跟失戀單身情緒調適的堅強模樣。

部落格全站分類:心情日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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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月 02 週五 200917:01
  • 儘管如此,我沒做過



人縱使無法做到萬分正直,至少行為也要落在正派的象限裡。不能坦蕩蕩,行得端坐得正,至少也要對做過的事勇於承擔一肩扛起。無愧於心,是正義的最低限度。
日前金馬影展有部廣受好評的日本電影《儘管如此,我沒做過》 (I just didn’t do it),整部片深度探討日本司法體制的漏洞、缺陷及人性的現實黑暗面。這也是我金馬片單中最期待的一部電影。電影取材自日本每天都會發生的社會問題。金子徹平(加瀨亮飾演)在一班擠迫的列車上被指非禮一名女學生,隨即被關進拘留所。儘管他極力否認曾非禮女學生,可是警察卻認為徹平非禮罪名成立。原本只要認罪罸款便了事,徹平為了捍衛己身清白,不惜力抗法庭,與正義周旋到底。
「曾經相信過正義,後來知道,原來同時完全可以存在兩種正義,而且彼此牴觸,冰火不容。選擇其中之一,正義同時就意味著不正義」--龍應台〈(不)相信〉
隨著年紀增長,所見增多,後來才慢慢發現,原來正義是一連串鬥爭後的結果。所謂的正義,不過就是意見相反的兩方互相指稱自己的名詞,無關是非對錯,亦無關價值評斷。政治上的正義如此,歷史上的正義如此,連人與人之間相處的正義亦是如此。正義之途,似乎就是不斷選邊站的過程。前一刻選擇這個顏色為伍,下一秒可能立刻倒戈投向對立的另一方,甚至游走兩方正義間的那條界線。正義更可怕的一面,就是壁壘分明的兩方,會不斷逼迫其他流離份子選邊站,以一種強制到理所當然的方式。
法律之前,人皆是無罪的。「罪」這個字何其重也,豈能輕易加諸在人身上。法庭中的理想狀態是,被告不需要舉證來證明自己是無罪的,因為在案件未被證實前,人人皆是無罪的原則不容被挑戰。原告要舉證來證明被告有明顯重大、違反常理且具犯意的行為,經法庭審理原告舉證之內容,確認被告有以上行為,且行為被認定為非正確且有害於原告後,被告才能被判決有罪,褫奪法律上的保護。法制上,法官一夫當關坐鎮,以超然態度靜看原告舉證的事實,其念之間即決定被告之命運;美國陪審團制,其決議是經眾人之口所型鑠,儘管法制不同,但皆為建構出的正義。但當有一天,我們可悲到必須自己出面舉證來證明自己的清白,捍衛自己的正義,還有誰可大言不慚地宣稱自己可以論斷一切真理?沒有人有權判決其他人的命運,正如《儘》主角徹平在片末的獨白:「這刻已經不是法庭對我的宣判,因為只有我知道自己沒有做過,所以只有我自己才有資格宣判。我已經對法官作出宣判。」正義自在人心,且狹隘得可以,選擇相信一正義,同時就代表否決另一正義的正當性。正義誠如事實,應是不斷辯證後所慢慢浮現的,豈是二元對立、非正即負所能一言蔽之。
有理說不出的無奈,極難吞嚥。尤其當一件事明明無關乎旁人,卻要被攤出讓閒雜人等一同公評,真不知標準為何,又何理所在。旁觀者清被過度詮釋,有些事真要當事人才能體悟箇中滋味,非信手拈來的局外人可任意置喙。但大家心中都有莫名潛在的正義感,非插手評論補上個幾句不可,諸不知有多少正義在這類亂入的話語中被曲解。
最終徹平仍被判有罪,儘管事實是他從未做過非禮之事,結局徒留許多觀後發人省思的空間與遺憾。說了這麼多有關這部《儘管如此,我沒做過》電影的感想,但儘管如此,我沒看過這部電影。雖曾握過這部片的票,所苦於有事無法目睹電影,只得認痛割愛。所幸那張票能讓也喜愛這部電影的友人欣賞到這部電影,我無法親自目睹的遺憾也於此減低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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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人分類:【我在●看電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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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2月 28 週日 200811:12
  • Songs for My Own Christmas




孤伶伶的一個人,少了另一半,走在街上有種格格不入的感覺,也不會收到充滿愛意、精心準備的聖誕禮物。像是要彌補落單的缺憾,公司開始發起交換禮物的遊戲,以另種方式讓單身的人也能感受收到禮物的喜悅。但說來說去也還是個吊詭,畢竟在遊戲規則下,大家彈性選擇禮物的價值,無法預測是誰會抽到你的禮物,所以無從量身挑起,最後只能選個最實用、外觀又不失大方的禮品草草了事,前提還是拘泥在不超過遊戲規則的預算之內打轉,心意立即大打折扣。

交換禮物,並無法換回在聖誕歡愉輕鬆的心情,所以,我決定今年要自己送給自己一個聖誕禮物,好好取悅自己。

喜歡聽聖誕歌曲,不僅僅在這一天。每當覺得煩悶不順,我就會翻出珍藏的聖誕專輯來聆聽。聖誕歌曲有種屬於心靈靜謐的舒緩魔力,可以撫慰折翅的天使。基於私心,本次選出歌曲很多都是出自福音歌手,一方面是因為這本就是平日我所常聽的音樂(沒錯!但這不是宗教信仰的因素,純粹是對音樂的欣賞),另方面,總覺得福音歌手演繹聖誕歌曲的氣口,有種說不出的理所當然,散發平靜與peacefu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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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2月 22 週一 200800:38
  • 國境之東。國境之冬



終於,來到久盼的海邊。位置不在台北近郊,而在東海岸。腳底踏著是仲夏所添購,本想在夏日陽光沙灘下踏浪囂鬧的海灘拖鞋,從仲夏、孟秋來到季冬,浪沒踏到,夏日氣息沒感受到,這雙鞋卻陪我從北繞過東,落腳於花蓮,平行移動了一整個星期。這不是陽光籠罩的夏令季節,而是偶爾篩落陽光的入冬午后,不時吹來陣陣涼風。
滿目細砂的海灘,有著夏天清涼的遐想:陽光、熱浪、比基尼,和不斷交錯重疊的嘻鬧笑聲。閉起眼重新聚焦,此刻眼前的海沒有白如雪的砂,沒有一絲夏天青春的熱鬧。這裡是屬於整片聳立的岩岸,巨石直插入岸沿,一落一落不規律地排列著。海浪一波波席捲,時大時小,慢慢將屬於岸邊的種種攜走。是時,吹來的風挾帶著海鹽味,彷彿一張口就會嘗到,很鹹很涼,也很安靜的一個沒有人打擾的午后。
帶著幾本書、一瓶茶,一個人,騎著腳踏車晃到這片靜謐的海邊,挑塊大得足以收納整個下午的平敞石塊,霸佔住望向海垠的最佳視野,從天際撲漱漱灑下的大片日光把海面映照地閃閃發亮,結成一塊。坐著閒靜看書,邊聆聽海浪敲打岩塊的聲響,把心攤開曬曬冬日難得的午后陽光。這般沉靜,不是坐在咖啡廳聽著iPod那種營造出的想像氣氛所能比擬。把耳機塞進耳朵,流洩的旋律雖然都是自己精挑細選出的,但音樂只停在耳畔徘徊,不斷大量填塞,困住的心仍無法獲得飽和的滿足。基底為大自然的樂章,則是浩瀚動人的貝多芬第十號交響曲,廣納萬物之聲指揮出和諧的縈音,開闊而自在,有種恣意任其遨遊的奔放。這裡的石塊躺起來比咖啡廳的沙發還舒適,海鹹的氣味比沖煮咖啡冒泡溢出的氣味還來得香,海浪逐流的衝撞聲清晰地比咖啡廳播送的爵士氛圍更舒雅,連一般的包裝茶,此刻喝起來都比精心調製的咖啡更香醇入口。赤著腳,迎著溫暖不燥熱的陽光,全身通體舒暢般,舒服爽快,索性將上衣脫掉,打赤膊攤在石塊上,讓肉身去除城市喧囂覆蓋的霉味,曬整個下午,一滴汗都沒流。石塊建立起的小天地,方圓不到3米 ,但整個將我如嬰兒般擁入懷中。時而盤坐時而側臥著閱讀,看累了眼睛痠了就躺著冥想,把書蓋在額間遮擋刺眼的陽光,書扉彷彿也沾染到海鹽的氣味,略帶鹹味,沐浴在曜靈的庇蔭下,不禁沉沉睡去。
睜眼醒來已瀕黃昏,這個下午過了一半茶喝了一半,書也讀了一半。夕陽那頭的海面,浮著微涼的哀戚。繼續翻著書咀嚼房慧真字裡行間的優遊。讀著想著,想著讀著,回過神,目光從文字裡挪開,騖然發覺夜幕已垂,無足夠的日曦可供目光貪婪地啃食。遂起身收拾,重新理裝起程。騎著鐵馬繼續沿著海岸線騎去,心滿意足地。
夏日缺席的那片海,我在國境之東、國境之冬找回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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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人分類:【我在●寫日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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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2月 20 週六 200815:21
  • 一個人過的關



一切,源自於一部電影的啟思。

《阿拉斯加之死》(Into the Wild,後來才發現我去年在紐約就看過這部電影的海報 ),故事敘述Christopher McCandless在以優異成績取得大學學位後,按耐不住對家庭關係的疏離,文明社會背後隱藏的偽善、普世物欲的價值觀所積累的不滿,毅然決然展開一段一路向北、徜徉大自然的回歸冒險之旅。

看完這部電影,我呆坐在戲院,望著片尾list不斷往上跑,腦中一片空白,眼眶莫名溼了,眼淚直流不止。是震撼還是悲傷?我也說不出個所以然,到現在我也還未能理出個思緒,只知從中跳出一個念頭:It’s time to go!

『有些事只能一個人做。有些關,只能一個人過。有些路啊,只能一個人走。』--- 龍應台〈山路〉
我要去流浪了。就,一個人。台北到花蓮這趟路,獨自一個人走,埋在心中未解開的鎖與膠著的關卡,勢必也要一個人奮力度過,沒有人出得了力。

我沒有電影中Christopher果決的勇氣,豪氣地將鈔票燒掉(真要燒我也沒幾張可以燒),也沒有他丟棄身分、撕毀工作錄用通知般的豁達氣概,無拘無束得以自由行走兩年多的時間,我只有為期一個星期的假期(不景氣的大環境下,我沒被裁員被逼放無薪假就該知足了)。他的唯一目的地是阿拉斯加,我沒有地理上絕對的終點,只想要達到身心靈全然放鬆的境界即可,不管到哪其實都無所謂。漫步荒野、橫渡急湍旱漠、獵殺麋鹿充飢、公路上搭便車、跳上貨運火車、結識浪跡的嬉皮,這些我都尚未體驗過。壓不住的衝動是想逃離這座過於熟悉的城市,愈快愈好。

『The core of man's spirit comes from the new experiences.』--- Christopher McCandless, 1968-1992

習慣是個矮小的鐵籠,只會壓制我們心靈的成長,唯有透過嶄新的體驗,多方嘗試新鮮的可能,才能直搗心靈的核心。

習慣使然的惰性,讓我產生很多反射性的行為,去迎合一成不變的生活。早起上班,僵硬於電腦螢幕前,周旋在客戶的恣意要求與現實的可行性之間,晚歸歇息。都只是些困獸之鬥的掙扎,小得小失,小喜小悲,卻拼揍成我一天的24小時。

『有些事情現在不做,一輩子都不會做了。』---《練習曲》

台北到花蓮相距180公里,太魯閣號兩小時的車程,我在空間向東移動、時間向隔天靠近的瞬間,徹底重返屬於自己寂靜的角落,落腳。流浪不在乎走多遠,因為距離不是衡量心靈解脫的標準。流浪只是為了走入一個新環境,用直覺主宰生活,打破長久下來的作息習慣,所以每隔一段死沉的期間就需執行一次。

丟垃圾之旅,我如此定義這次的流浪目的。我想丟棄對自己的懷疑、對逝去事物的眷戀、對挽不回的錯失留下的悔恨及,對各式情感間的麻木。簡單說,就是要重新格式化自己。

火車一站一站的進站、離去,我也將包袱一袋一袋拋下,留在月台。

法國著名哲學家Maurice Blanchot在其著作《The space of literature》指出,「當我們感受到孤獨這個詞意味著什麼時,似乎我們也同時學到一些關於藝術的事。」當自己與自己獨處時,才能更清楚地看見自己傾聽自己碰觸自己。這趟流浪之旅,除了紓壓放鬆外,我也想藉由單獨旅行,更了解自己。

「台北不是我的家,我的家鄉沒有霓虹燈。」--- 羅大佑〈鹿港小鎮〉

怎麼我,背著行李走出花蓮車站,反而有種回家的感覺。

◇

選定流浪落腳的地點也是一波三折。

本來屬意的是沙漠風情,有著偏遠流離、無世俗氣味的放逐感,座落於海灘旁的碉堡,極為貼近我理想的流浪,但索價不斐,且感受不到接線小姐的熱情。後來友人推薦光宿,感覺不賴,也都打電話跟民宿主人訂好時間,但經過縝密考慮後,最終我還是折服於與
Christopher相類似的矛盾:他將積蓄捐出、燒光僅存的現金,但流浪途中仍必須仰賴打工賺錢維持最基本的生存條件;我想要個簡單流放的短暫生活,但卻因交通因素捨棄了光宿。畢竟我沒有自備交通工具,出入不便,還是必須以市區的大眾工具代步。最後底定是離市區不遠,民宿老闆又大方願意免費出借鐵馬的柚子民宿,出線。

於是成就我一連七天都腳蹬夾腳拖鞋、背旅行大背包、駕馭鐵馬穿梭在花蓮的自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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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人分類:【我在●寫日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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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2月 13 週六 200811:29
  • 嘿!我要走了



最近莫名懷念去年為期一個月的NYC放空流浪之旅。NYC一直是我心中高不可攀的聖地,能如願造訪,喜悅之情早已不是用雀躍兩個字足以形容。也或許是該時我正困在渾沌之中,狀態並非向前走或停下來可以紓解的,正巧有這麼一段空檔、一個地方可以收容。所以我,選擇出走,辭了工作、停下學業。但這需要很大的勇氣跟衝動,那一個月的流浪之旅,我是在飛機即將起飛的前兩天才毅然決然拎起家當,衝。出。去。
感謝我的最佳拍檔玉雪,總能不慍不火地容忍我的寡斷未決,扛下許多前往NYC的繁雜行政事務。那一個月的陽光,確實帶給我當時,乃至於至今許多值得微笑的回憶。
這一年,我總是在每個低潮期不經意想起那段屬於NYC也屬於我的一切。我懷念Time Square來往的人走路時懷抱的自信、我懷念Central Park裡躺在草地曬太陽的悠哉午後、我懷念在New York Public Library裡如劉姥姥逛大觀園時不停地發出讚嘆之聲,我懷念親臨Statue of Liberty 下的感動激昂,我懷念在每晚穿梭在Broadway 排隊進場隊伍裡的期待,我懷念在Virgin仔細欣賞每張專輯的飽足,我懷念漫步Soho的知性,我懷念每日必經的那條印度街,永遠有印度異國音樂流洩,我總是滿懷欣喜隨之舞蹈。甚至我也開始懷念陰濕悶臭的地鐵站、China Town每條骯髒街道、雜亂招牌與大嗓門的聲音,還有為了省盤纏帶過去當好幾頓晚餐的泡麵味道。
或許我體內壓力循環系統的週期只能撐上一年,現在的我,又處在一種類溺水狀態,浮浮沉沉,時而能呼吸到靠近海邊帶有鹽味的稀薄空氣,時而一湧進就是洶湧狂妄的捲浪,不留餘地。開始陷入一種難以形容的強迫症狀,容易焦慮分心、情緒不穩、思緒混亂、精神躁進,體力也大不如前,疲累是每日必達的階段。看似老化的生理狀況,但我清楚明白起因是心理難耐的壓力。體內能趨疲轉化的速度已非我足以消化負荷,與其留待體內被動對抗,我選擇主動找尋另個出路。
玉雪在從大蘋果回程後,不到半年,又滿懷欣喜與期待,飛至南半球的澳洲,這次她選擇於當地工作以體驗生活;同公司的S君,安排一段不短的假期空檔,在澳洲陽光下補足工作五年所消耗殆盡的體力與熱情;甫榮獲 2008年全球華文部落格大獎年度最佳訊息觀點部落格的V君,在從史瓦利蘭退役回台,還未將非洲小黑人的氣息全數脫卸時,又因工作飛往內地奮鬥。
我羨慕他們可以離開過度熟悉的環境,重新展開或長或短的新鮮生活。但我更羨慕的是,他們決定跨出去的勇氣。
很多時候,我們都知道不該再繼續留在同個困境下,自甘沉淪,但又往往身不由己。我們只是不想變、懶得變、甚至害怕變。改變所帶來的,不是先獲得,而是要先失去。這像是個不合理的博弈,你無法得知你是否會因為這樣的改變獲益,但失去些什麼曾經擁有的卻是必然,這代價相當昂貴,以致於錙銖必較的我們在心中的算盤敲打個不停,久久無法下注。
舒國治在〈流浪的藝術〉中一句:『最不願意流浪的人,或許是最不願意放掉東西的人』,說穿了我的擔憂。也許是還期待著什麼契機來臨,所以緊握住全身僅剩的籌碼,不願放手一搏,但好時機、壞時機都過了,依舊孓然一身。只需要一股衝動,如同一年前驅使我圓夢的一個念頭,在說服自己之前先採取行動,以感性那面壓過理性。前幾天一股煩躁無法壓抑,匆匆匯了款訂了房買了車票,不顧一切用行動來壓制想法的合理化,單純想讓自己能趁這機會,重生。
嘿!我要走了。決定暫時拋下一切,展開流浪之旅。這次不是搭飛機,而是火車,不是一個月,只有一星期,但至少我是一個人,簡簡單單的,就一個人,而已。可以離開熟悉的生活環境,重新調節呼吸的頻率、步調的節奏。可以不被打擾,讓思緒領軍,重新找回自己的自信。
不是逃避、拒絕面對。只是當我已盡最大努力去改變自己融入這個環境這個情境時,卻發現我還是不停被拒絕、淘汰、擋在門外,我也沒有這麼多澆不熄的熱情、耐性可以揮霍。很多時刻我就是一個人,獨自面對。
如果還有什麼讓我眷戀的,就讓它悄悄流局,幻化成一聲輕輕的嘆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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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人分類:【我在●寫日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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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2月 12 週五 200806:07
  • imagine all the people




錯過了那段披頭狂熱期(beatlemania),只得在所有可見的物象中找尋the beatles的殘影做彌補。焦慮地蒐集專輯,想要從John Lennon、Paul McCartney的聲音中換取點什麼。白色beatles是座不容跨越的小牆,紅色beatles在寧靜中燃燒, 藍色beatles則是整片不開窗的天空,每個顏色都是一幅幅鮮明的油畫,毫不猶豫地勾勒出一則則譜好的故事。
我將the beatles塞進耳朵帶著走,過馬路時刻意放慢腳步,在斑馬線上重現Abbey Road 的形樣;想剪mop-top髮型的想法揮之不去,以為這樣就可以沾染the beatles時而輕快抒情時而悲澀孻奈的衝突。看第五次that thing you do!,青澀的Liv Tyler無法流連我的目光,仍會忍不住失神跌入the beatles想像的投影中。
無緣造訪the beatles的故鄉Liverpool,所以不放過闖蕩New York流浪的契機,拼老命找尋Strawberry Fields,這將會是我與John Lennon最近的距離。和玉雪在Central Park 遊蕩迷失方向整個下午,詢問享受陽光於草地野餐的在地白人、暫居附近優哉慢跑的英國佬與跟我們一樣搞不清楚方向的觀光客,好不容易奇蹟似地走到Strawberry Fields。
Strawberry Fields,命名自the beatles於1967年發行的單曲Strawberry Fields Forever,是John Lennon的紀念碑。Imagine刻字旁邊擺放滿花束、蠟燭,這是大家向John Lennon致意懷念的表示,旁邊有個收音機不停放著{###_fancem/17/1135555795.mp3_###},John Lennon著名的反戰歌曲,偶有幾個年輕人跟著哼唱。我們靜靜地站在旁邊感受這股靜緘,不知是John Lennon歌聲感染的平和、還是紐約和煦的陽光使然,恬靜中我只聽見來自心底的碰撞聲。
「Imagine there's no Heaven 
   It's easy if you t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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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ncem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1) 人氣(14)

  • 個人分類:【我在●聽音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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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2月 02 週二 200802:59
  • 夏天沒有做錯什麼



殘酷地,一夜可以不動聲色地驟降10度,將夏天遺落的溫度掐熄抹滅,不著痕跡,幾個月來累積的熟悉與培養的習慣全盤被推翻。短暫交會的交叉線,在擦肩的下一刻,旋即形同陌路。不需拿出溫度計檢測我們就知道,冬天就這麼來了,又來了。

不停想著發生在那個夏天的故事,以至於我寫不出迎接這個冬天的歡迎詞。

留不住的夏天,就像留不住的你,僅存的餘溫不夠溫暖冬天逼近的腳步。稍有閃神就被冷風襲擊,寒凍徹骨的寂寥是這個冬天捎來的第一個消息。總得慢慢習慣一個人要去面對的失溫,加上一連串避不了的病症,手腳發冷、心悸難耐、眼神渙散、鼻子紅腫與止不住的鼻水。

自信滿滿要在夏天離去之前,搶先一步離開夏天;要在冬天來臨之前,做好冬眠的準備,以傲骨的姿態告別所有,包括夏天還有你,的回憶。只是冬天來得太過突然,冬衣還沒來得及上架,夏天就被逼得無處可去。只能不斷吃著巧克力囤積熱量,做好冬眠準備,隨時有放棄抵抗選擇沉睡的可能。

夏天沒有做錯什麼,只是少了值得回憶的精采,少了海邊沙灘的足跡,少了盡情揮灑的青春汗水,也少了點在陽光下閃閃發光的微笑。多了遺憾可惜,多了來不及反應的表情,多了還沒整理收拾起的情緒。

如果有一件事是重要的,那就是提醒我要微笑地道別。在這個冬天,揮手告別那個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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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ncem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48) 人氣(32)

  • 個人分類:【我在●寫日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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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2月 01 週一 200808:27
  • 一句話



有時候,真有這麼一刻,明明一切看似已上軌道,蓄勢待發,但不安、浮躁、焦慮還有許多說不上來也理不清的情緒仍不停浮動著,彷彿即將全面失控。
早料到人生無法事事順心,但當真遇到自己無法handle的情況,不管是工作、與人相處或是感情等狗屁倒灶的事,情急之下還是會陣腳大亂。
也許,就需要一句話,強而有力,直搗黃龍。
一句話,在情緒低潮思緒渾沌時,加班加到昏天暗地腦袋停滯時,如鬧鐘準時響起,為自己加油打氣、心戰喊話。有時安慰的話太過,關心的眼神太沉重,找不到定點,什麼事都讓我分心。塞上耳機,靜靜地走,穿過這條街到下一條路,沿路風景的變化或許轉換不了心情的起伏,但卻有柳暗花明的期待。壓抑需要釋放,失序需要方向。沒有閃躲沒有逃避,只是需要喘口氣,讓自己跟自己對話。只需要一句話,緩緩地平復慰藉。
「I have believed today that like our movies, our lives also got all right till the end, happy ending. If it’s not all right, it’s not “the end”. Film is still unfinished.」
 (by Om Kapoor of Om Shanti Om)
人生就像一部電影,永遠都會以happy ending作結,讓人帶著喜悅、微笑離開戲院。如果不若順利,那這部電影必定還未到尾聲,請耐住性子繼續觀賞,等待最終的完美結局登場。
I’m OK !
別人聽來,也許只是老生常談,或是從哪本書抄下來的座右銘,但對自己而言,卻總能輕觸心靈深處。一句話,短短就夠,靜靜地喃喃。不是要說給別人聽,而是要讓自己聽見,鼓勵自己、為自己打氣。 
  「I just want to be ok, be ok, be ok, I just want to be ok today.
     I just want to be ok, be ok, be ok, I just want to be ok today.」
                                                             (Ingrid Michaelson, Be OK)
我很好,我沒事,我OK。我才不會輕易被擊倒,也不會輕言說放棄。我只是需要一句話,或是跟自己說一句話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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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ncem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5) 人氣(19)

  • 個人分類:【我在●寫日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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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月 23 週日 200805:01
  • 如果看見地獄,我就不怕魔鬼




繼【什麼事都叫我分心】(2003)、【我想你會變成這樣都是我害的】(2006)後,Tizzy Bac即將於年底發行第三張studio album【如果看見地獄,我就不怕魔鬼】。由惠婷(鍵盤、主唱)、哲毓(貝斯)與前源(鼓)所組成的Tizzy Bac是我個人相當喜愛的台灣樂團,第一次聽他們現場演唱是在2004年的the wall,剛好去聽了他們與四分衛共同演出的表演,從此就和Tizzy Bac結下不解之緣,總計共聽了9次( the wall with 四分衛、信義誠品1樓廣場、維克多玫瑰EP發表、2006 Simple Life綠意舞台、政大校慶、政大四維堂、台大校園、歷史博物館、淡水紅毛城 ) 現場演出。成軍9年、有牢騷系樂團之稱的Tizzy Bac與其他樂團較不同之處在於沒有吉他的編制,而是以惠婷的keyboard為主音貫穿其中。

這次獲得搶先欣賞新專輯曲目的機會,當然在喜出望外下開心前往。新專輯收錄
13首歌,這次聽完其中完整的8首歌,新出輯的Tizzy Bac在我看來有很顯著的改變,不僅是學姊惠婷的唱腔變柔更有彈性之外(談戀愛了吼!?),連音樂調性都變得更平易近人。之前兩張專輯其實都不是那種聽一次就會被勾住、極易於接受的音樂,但卻相當耐聽,適合反覆拿起repeat,這張新專輯的歌反以往的調性而行,在第一次聽時竟就開始起了反應,令人愛不釋手。

先發的
8首曲目為:〈鐵之貝克〉、〈丹尼爾是Gay〉、〈For The Way I Live〉、〈婚禮歌手〉、〈Loser〉、〈瞬間白眼一千遍〉、〈Heather〉、〈如果看見地獄,我就不怕魔鬼〉。

〈鐵之貝克〉
為團名Tizzy Bac的中文音譯,希望有首可以代表樂團的歌,因此歌名由此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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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ncem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44) 人氣(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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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月 03 週一 200802:44
  • 像樣的情歌



情歌不該是這樣的。

為什麼總要濫情到讓所有人淚水打轉才肯收手,像在考驗著一個人可以被敲擊撕裂的極限。適逢情傷的人痛得有理,哼著旋律順勢讓眼淚宣洩不必急著收拾。但無干的人竟也無法倖免,強迫接收痛楚與心酸編織的不真實,演繹那個不是為自己量身打造的角色,而淚水無辜地為誰而流?

情歌不該是這樣的。

無病呻吟的字句,肝腸寸斷千迴百轉的曲調,這不是首像樣的情歌。但我們都太習慣這樣千篇一律的公式,放棄抵抗甘於被洗腦操控,上演一場制約式的演出。公式大致可以簡化成:前奏響起時心頭一震;A段鼻頭酸了;副歌紅了眼眶;bridge那股激昂氣勢順勢將淚水逼出眼眶。一氣呵成成就一首成功的芭樂歌,但這卻不是首像樣的情歌。

一首稱職的情歌,要有不執著的氣度,讓人笑中泛淚,也破涕為笑,情緒不停交錯交疊累積轉化。讓人聽了有想哭的衝動,也要有值得微笑的釋然。情歌牽引每個人去碰觸心中最痛的那一塊私密,痛快地淚流,用力地哭出聲。也讓人回到記憶中兩人世界最美好的那段,一抹屬於逝去愛情裡,想起來都會笑的甜蜜。所以像樣的情歌讓人哭,也讓人笑。

情歌伴隨著人一起成長,不停重新編曲翻唱。直到有一天,當我們輕輕唱起這首歌時,不愛了不恨了不哭了不說了不想了,但永遠不會遺落每個字句裡蘊含的情緒,因為這樣的情歌,是用眼淚一滴滴寫出來的樂章,深刻地剛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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