繾居於台北這座城市略顯無聊,看似五光十色、多采多姿的生活,仔細釐清其中lifestyle,便會發現在這271.8平方公里的範圍內,想得出的休閒娛樂就那幾種,在路上隨便攔個人詢問平常的興趣,前三名答案不外乎看電影、聽音樂跟唱歌,差異只在排列順序。

真的沒有別的事情可做了嗎?

有時閒得發慌,想找個特別的消遣來排遣時間,稍稍浪費青春又何妨,但腦海中浮現的選項卻也跟來往路人一樣,看電影、聽音樂跟唱歌。尤其是當一群人聚在一塊時,想延續擴大歡樂的氣氛,選項就更狹隘。聽音樂是私密而專屬的獨身享受;電影適合融為兩人世界的背景;湊足四個人就開桌打麻將;多於四人,大概也只剩下唱歌這方案可行。

果真沒有別的事情好做。

說也奇怪,這一兩個月生日的人莫名多且密集,慶生除了餐敘外,想不出比唱歌更適合一群人同歡而不感到無聊的活動。麥克風雖然只有兩三支,但整個包廂的人卻能因為某首歌的前奏響起而全體陷入瘋狂亢奮情緒,
natural high。在熱鬧如市集的包廂中,耳熟能詳的旋律一首首不間斷,歌聲代替了對話,填補時間的每個微小空隙。於是這兩個月間,我進進出出KTV這空間意義頗特別的場合多次,其中有跟朋友、同事、同學還有家人,和不同的人唱歌,總是能接收到不同的物理聚集產生的微妙化學感受。

我本來不太唱歌,原因很簡單,因為我不會唱歌。或說,我不是那種唱歌很好聽的人。很羨慕那些天生一副好歌喉的人,張嘴就是黃鶯出谷、珠落玉盤般的天籟,但當我多次處在充滿煙味、酒氣的包廂中,混著音樂聲、旁人有一搭沒一搭的談笑聲,以及喉振後直接被麥克風包納收括的歌聲,重新從卡拉
OK時期連結到KTV的進化史,這幾個年頭唱歌的經驗,竟完整見證唱歌所帶來的社會意涵。

小時候常跟奶奶去卡拉
OK,那裡沒有炫爛的燈光也沒有別緻的裝潢,有的就是一個小小的舞台和一台小螢幕電視,要點歌的話就翻閱歌本抄寫下編號,將紙條拿到櫃檯,有人會負責逐張放歌唱名。「接下來是x號桌點播的ooooo,來賓請掌聲鼓勵。」點到名的那桌就會開始鼓噪,其他桌的人也會禮貌地給予掌聲。我們幾個小孩一邊喝著蛋蜜汁,吃著香蕉船,看大人們划拳喝酒。奶奶很愛點《等一下呢》(好樂迪也點得到唷!點歌代碼31307)這首歌,等叫到我們桌號時,就會叫我們上台唱,每每都是掌聲如潮。因為唱的次數太過頻繁,直至現在我對歌詞還印象猶新,但自從在電視上看到女F4某椰奶廣告竟也改編這首歌,大秀低俗趣味,頓時覺得這回憶被糟蹋到不堪,赤裸裸地,連記憶中的蛋蜜汁彷彿都沾染椰奶味,微微酸臭。

不知從何時開始,卡拉OK轉型成KTV,我們漸漸習慣在隱密的包廂中面對熟悉的人唱歌,免去了因佔用陌生人的時間唱歌帶來的客套與尷尬。

我聽音樂,也愛唱歌,但就是不習慣在眾目睽睽下扯嗓高歌。對我來說唱歌應是件私密的事,其程度僅次於如廁。平常在騎車時會戴著iPod小聲喃喃地哼哼唱唱,整條馬路是我的星光舞台。但深知唱歌比我好聽的人多如過江之鯽,於是在包廂內中我總是不甚自在,不敢放肆。平日很少聽國語歌,會唱的歌不多再加上對歌喉的沒自信,習慣默默守著漆黑的隅陬,靜靜聆聽,給予飽滿的掌聲。從小就喜歡聽別人唱歌,埋下日後順理成章成為歌唱比賽重度收視群的因。

只是我,真的不會唱歌。

唱歌時,我總是隨性、不拘小節。可以想見若站在星光舞台,會遭受哪些評語打擊:音飄、key不準、氣抖、拖拍、破音、咬字不清,然後可能連十分都拿不到。我倒也不以為意,唱歌不就是圖個開心、唱個痛快就好。將燈光略為調暗,專注地拿起麥克風用盡全力吼出每個音、拋出每句歌詞。很用力地唱歌,因為我專心於在歌曲中爬梳屬於我的故事,一則一則都隱含五感交集後的餘溫。不顧技巧,因為我沒有。口氣十足,但全是我自以為是的詮釋。往往一曲唱畢,全身氣力也耗盡大半,嗓子啞得差不多。友人跟我說要用丹田發聲,不要用喉嚨。我笑笑地回道,我是用心在唱歌。

如此不計形象,無怪乎從來沒人說我唱歌好聽。

無所謂,反正唱得開心就好。

唱得最痛快的一次就屬前陣子與
C公司兩位好伙伴K君J君熱力唱翻連續六小時的經驗。痛快不在於唱得久,而是唱得開心。在開唱前我們就先費心擬定20個主題,針對每個主題內容一人準備一首適切的歌曲。從阿母ㄟ歌到2008年的新歌,從個人主打歌到冷僻私房歌,抒情到搖滾,國語、台語、英文交錯,拿麥克風的人唱著自己選的歌,沒拿麥克風的在一旁也哼唱大聲到經過包廂外的人不斷往裡頭張望。


圖片說明:該次唱歌定的主題與演唱歌單

在挑選主打歌的時候我遭遇困難,我不停詢問跟我唱過歌的友人們:我的主打歌是什麼?沒人答得出。歸結原因,應是我實在很不喜歡反覆唱同首歌,因此一首歌我頂多唱個三遍就打入冷宮。於是和朋友們就缺乏那種一聽到旋律就自動把麥克風遞上的默契,沒有任何一首歌是專屬於我的。另外的原因也可能是我不管唱什麼歌都一樣,沒有特別好聽但卻特別用力。這無聊的堅持強壓在自己身上還不夠,潛移默化地轉嫁到周遭無辜的人身上,我竟也開始莫名厭惡聽到同個人唱同首歌太多遍,膩了倦了了無生趣,不過通常都只是暗自心中
OS抱怨一下,或藉故尿遁去求個清靜。有些歌大家都會唱,幾乎每次不管和誰去唱歌都會被招喚出的歌,自然也列入我害怕聽到的黑名單之中。

Tizzy Bac
、這位太太、昊恩家家、黃曉明、雷光夏、四分衛、BeyondMOJOTLCBritney SpearsAvril Lavigne、彭靖惠、林慧萍、趙之璧、江蕾,一堆平常和別人唱歌時不可能出現的歌,都在這次到齊了。怎麼可以這樣開心?縱使音飄、抓不到KEY、忘了旋律都不會有人擺眼或嘖嘖作響,我們只求唱得開心不求好聽,連破音也破得大聲破得理所當然。頭一次我在包廂中感受連續六小時唱歌的樂趣,熱力歡笑不間斷。

是的,我不會唱歌、我不擅唱歌、我唱歌不好聽,但一旦唱歌,我唱得比誰都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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