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的名字總是能引發許多關聯性的遐想,像Carol感覺就很精明,Tom是個很皮很欠揍的小鬼(來自湯姆歷險記模糊印象的啟發)Ben有一股莫名的酷勁,Gina豪放中帶點陽光甜美。


許早之前,我有一個友情測試的網站,洋洋灑灑列出
50道有關我的題目,其中一題就是哪一個不是我曾用過的英文名字,現在來公佈標準答案好了,答案是fancem,也就是我無名跟新聞台共用的帳號名。前幾天才發現,原來很多人都誤以為我的英文名字是fancem,其實不然, fancem是我的名字沒錯,但不是英文,而是法文。


小學時去補兒童美語,是由一名外籍老師授課,第一節課他幫所有同學取名字,他一看到我,就給了我一個名字
”Jack”,這真是個讓我開心不起來的名字,我不想成為拿魔豆爬上天的小鬼,從那天起我決定要自己找個喜歡的名字。翻了很多故事書,我還是不知道哪個是好聽又有力的好名,直到我有天在玩瑪莉兄弟吃了蘑菇長大的那瞬間,我突然想到,當然不會是瑪莉,而是路奇。我擅自給了一個很長的拼法 Loockey,很多贅字。隔天去補習立刻興高采烈地跑去跟老師說,我要換名字,請他不要再叫我Jack,而改名為Loockey。當然老師沒看過這名字,但我執意就是要這樣,認為路奇真是個很酷的名字,特別又有趣。


上國中後,不再是兒童,不再補兒童美語,不再玩瑪莉兄弟,也忘了什麼傑克什麼路奇的。那時候瘋狂愛上丹佐華盛頓的電影,覺得可以變成黑人也是蠻帥的,從意識到的那天起,我就改名為
Denzel,這名字一直跟我到高中畢業,成為我高中BBS班版的帳號。


後來大學還蠻喜歡
Eminem,在申請BBS帳號時,除了常用的那個外,還想多申請一個幽靈帳號,可惜當時Eminem已被人搶先拿去使用,權宜之計,改為Eminum也是有點fu在,當然現在這BBS帳號早就沒在用了,可能早就被砍掉了吧!


大學網路盛行,我看了朋友文筆流暢、趣味橫生的新聞台,也想申請一個,那時不知在想什麼,隨意改了別人的法文名字,自以為是地按照法文規矩造字,生出一個沒有人看過的名字
fancem,念法也隨我訂,我希望重音放在後面,念起來像是凡賽姆的諧音。這成了我的法文名字,沿用至今,到無名的時代,還是繼續使用成為帳號。


大二選了一門英聽課,老師一一詢問每個人的英文名字,我竟脫口說出
Vic,說出口後看到老師眼光發亮,直說 ”It’s a good name ! ”。我倒是蠻愛這名字的,簡潔有力,不是那種菜市場名,感覺也是挺聰明有活力。


去打工後,主管問我叫什麼名字,我直接寫上
Vic,從此同事們都叫我維克,剛好同部門的女同事叫做Victoria,我的名字一度被以為是她的縮寫。現在我一天不見得會聽到自己的中文名字,倒是會常聽到有人喚我維克,這樣也好,反正我還蠻不愛自己的本名。


一邊寫一邊想一邊聽
EminemMy Name Is …,又是個夜深人靜,我未眠,回顧這些曾用過的名字,想著那些用名字串起記憶的日子,我,還記得。


圖片來源http://www.poaa.nl/mirror-mirror-p-2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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